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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方:农民工讨薪,不可“只信访不信法”
发布时间:2015-06-17 11:40:25来源:荆楚网

  近日,有平顶山市民反映称,4名农民工因给当地公安局送“最不作为”锦旗,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公安机关表示,经调查施工方不存在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属于劳务债务纠纷,需要劳动部门介入。目前,平顶山市新华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6月16日大河网)

  农民工送“最不作为”锦旗给公安局,一方面是农民工的无奈之举,但这种行为确实也有不妥之处。今天平顶山公安局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虽然农民工不服到法院去起诉,但在公正法律面前笔者相信执法机关不会为“解气”而做出知法犯法的事情。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工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主力军,但由于农民工务工时间短的特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比较普遍。为讨要工资大多数农民工采取向政府群体访,示威讨薪等极端方式。由“讨薪”演变成“闹薪”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有农民工恶意浑水摸鱼,诈领工资。这样的“讨薪群体访”一旦成功,农民工就形成了“闹薪有理”、讨薪必闹的认识,渐渐会养成法外讨薪的习惯。

  而今天平顶山公安局的做法,打破了这样的习惯。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去政府寻求帮助本没错,但只为一己私利破坏公共秩序就该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只一味的“可怜”、“忍让”、“妥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法外讨薪”的形式也该就此遏制住。

  面对农民工,抬头看看周遭,一幢幢大厦,一个个公园都是他们吊着钢丝绳一砖一瓦垒起来的,不给工钱的包工头实在可恨。但政府越权处理农民工讨薪问题,不仅工作方式不科学,违背依法行政的底线还给企业埋下了隐患。笔者认为,在拖欠农民工问题上应该以法律为中心,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判决。其一,把农民工的信访涉法案件引导到法院、检察院。一旦确定案件属实后,依法执行并追究企业领导的连带责任。其二,提高农民工的法制意识。单单靠“闹薪”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学会用法才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武器。

  现在社会是一个讲“法”的社会,靠极端行为威胁政府,绑架政府。政府应该拿出强硬态势告知“只信访不信法”的方式行不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鹤方

(作者:张鹤方  编辑: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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