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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叙:救灾中心变酒店折射监管缺失
发布时间:2015-06-19 11:35:24来源:荆楚网

  陕西省委巡视组日前披露,该省民政厅在救灾中心项目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等多种问题。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省救灾中心项目在超过10年的建设周期中历经多次变更,用途发生了较大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功能处于闲置状态,主大楼内却办起了酒店,一部分地块还被用于建民政厅家属院,其中厅级干部住房面积201平方米,远超规定。(6月19日《京华时报》)

  “救灾中心”本是为了帮助遭受灾害后亟需得到救助,为灾民提供物资等帮扶的指挥中心,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大半部分已经变成了酒店,不仅如此,本应属于这一项目的部分土地也被占用了,建成了“民政厅机关干部”的经济适用房。

  此外,所谓的救灾中心建设还挪用了三笔专项资金,以建设“荣誉军人养老康复中心”名义挪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六千万,结果中心“没有一名荣誉军人”;使用社会募捐资金、扶贫周转金近三千万建立“仓储中心”,结果“记者走遍整幢大楼”,只看见“一个30平方米的屋子里放着一些市民捐赠物资”。

  “办公室+经适房+酒店”,全国上下,可能只有陕西民政厅提出了如此模式,想必,在建成投用后,引起了不少民政部门人员的“嫉妒羡慕”,民政厅的负责人也许还因此而傲娇,既解决了办公条件,为干部职工创造了一流的办公环境,还解决了职工住宅问题,甚至还可以为单位创收,位于繁花中心地段的民政厅自办酒店一年的营业收入不比其他酒店差。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一个不公益的公益项目、一幢不救灾的救灾中心,难道在立项到建设的过程中,没人会发现其中的问题?又是谁在为救灾中心的酒店“一路绿灯”?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须给予严惩。陕西民政厅对于这些法律不可谓不知道,却仍然将公益资金用得如此洒脱,不仅改变民生资金用途,更是将公共利益部门化、私人化,暴露了权力在不受监督和约束的情况下的任性。不得不说,挪用如此巨额的公款,如果是领导个人批准,那就是领导涉嫌犯罪,如果是党组批准,那就是整个党组涉嫌犯罪,不论是领导个人还是单位集体决定,都必须揪出“罪魁祸首”,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对一些公益部门来讲,部门利益常常取代了其社会意义,民政救灾中心摇身一变成酒店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中央三令五申提出以人为本,有些部门就将其“理解”为“以本部门职工为本”;中央倡导群众路线,一些部门却把群众狭隘理解为系统内部职工,顺理成章地将公益资金变现为本单位衣食住用行的福利。

  救灾中心变酒店,凸显的是权力的傲慢、花钱的任性,更凸显了监管之殇。因此,一方面,强化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从制度上加强“专款专用”约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管是公益资金还是克扣、截留民生资金的现象,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另一方面,要从制度上着手,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的操作运行机制,确保民生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大审计力度,用健全的制度堵住财政资金流失的“黑洞”,避免民生资金挪作他用,把钱真正用在刀刃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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