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巡视组日前披露,该省民政厅在救灾中心项目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等多种问题。记者调查发现,陕西省救灾中心项目在超过10年的建设周期中历经多次变更,用途发生了较大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功能处于闲置状态,主大楼内却办起了酒店,一部分地块还被用于建民政厅家属院,其中厅级干部住房面积201平方米,远超规定。(6月19日《京华时报》)
“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是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具体承担中央西北救灾物资储备库、陕西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省救灾募捐办公室的工作。但是至建成以来,作为救灾中心核心功能的“救灾物资仓储”一直处于闲置状态,7800平方米的库房大都空空如也。
记者采访发现“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
其一,私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将救灾中心大楼先后向两家公司出租24925平方米(合同面积)用作酒店经营,救灾中心大楼正门上方悬挂着“宝都酒店”招牌,一楼是酒店大堂。按照中心负责人的说法,出租的主要原因是大楼建成后缺乏运营经费,向外出租是为了“以楼养楼”。然而酒店经营方应该向陕西省民政厅缴纳租金1415.42万元,实际只交纳330万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
其二,挪用公益金。陕西省民政厅建设救灾中心项目,擅自使用了数千万的扶贫、募捐、彩票等公益资金,违背了公益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是一种变相的公益资金挪用行为。占用救灾中心面积,擅自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6000万元,修建超标民政厅家属院,厅级干部住房面积201平方米。
“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长达十多年的建设,不仅没有让“救灾中心”发挥作用,反而让国有资产严重损失,在当地居民心中也概念模糊,路人居然不知道“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只知道这是一家“档次不错的酒店”。
救灾中心是国家为了应对自然灾害而成立的物资储备库,类似国家粮食储备库,虽然平时储备物资没有使用,但是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就需要物资有百分百的质量保证,7800平方米的仓库空空如也,又如何保证?
陕西省民政厅将救灾中心中心大楼出租给“宝都酒店”,后者将酒店的招牌悬挂在救灾中心大楼一楼,给救灾中心“换了脸面”,看起来是“旧貌换新颜”,其实是严重违背了救灾中心的意义。作为一座国家级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不仅没有储备救灾物资,反而将中心大楼出租给酒店,难道真的是“无灾可救”了吗?如果真的无灾可救就应该拆除了救灾中心。
原本专用于储备救灾物资的救灾中心出租给了酒店,看来“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真的是清闲到无所事事了,房屋已经找不到用途了。
其实,有关救灾中心存在的问题,早也有之。发生在四川三台新生镇发现的汶川地震时的霉烂的物资,超强台风“威马逊”过后海南省发现的发霉的蛋糕、面包等救灾物资。这些都暴露出对救灾中心监管不力的问题。
“陕西省救灾救助和社会福利中心”存在违规占地、挪用公益金、私自改变建设项目用途等问题,相关部门要严肃处理。这样的问题,其他救灾中心是否存在?望相关部门也查一查,别让救灾大楼变脸酒店,丢了“救灾”的脸。
稿源:荆楚网
作者:长安濮存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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