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淮安市公安系统,原淮安市清浦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曹兴龙去年因被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民警网络实名举报其用公车接送小狗而轰动一时。昨天,当他因涉嫌受贿罪出现在淮安市中级法院法庭上时,他竟然还面带笑容。(7月3日《北京晨报》)
法庭宣判贪官的案件公布不少,但是像曹兴龙面带笑容如此上庭的情况少之又少,多数贪官的表情不是痛哭流涕面露后悔之情,再不然就是面无表情的上庭,面带笑容上庭难免又会让人产生联想,是无所谓没有悔过之心还是面对犯下的过错得到惩罚终于解脱了?这笑容代表悔过的诚意又有几分呢?真正的含义也只有曹兴龙本人知道。
他曾经是一个多次立功的优秀警察,头上光环笼罩,却也蒙蔽了他的心,不懂得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免不了俗人之心。他在庭审时曾经说过,他自认为他的问题是因为在网络上炒作引起,即使没有当初的那篇《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他的问题也是确确实实存在的,公车私用的帖子只是一个导火索,是网络的舆论压力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
在他被双规之前他曾经向市公安局和市纪委的相关领导汇报过他个人存在的问题,但并没有引起领导们的重视,这是不是曹兴龙面带笑容上庭的问题所在,认为这个问题如领导所说不是大的问题,难免不让别人觉得他们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有关部门是否也应该对相关领导进行审查呢?纪委的相关领导知道曹兴龙有违法违纪现象却没有调查,是否有不作为之嫌?
笔者认为:政府工作应该做到准确、及时。政府有关部门面对贪官需要网民监督之后才能立案审查,为何不能在网络流传之前将问题调查清楚,群众没有发现有关领导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着群众督促完成工作,这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形象,也降低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晓璇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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