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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叙:警惕“小官贪腐”侵蚀“反腐长堤”
发布时间:2015-07-04 11:09:54来源:荆楚网

  昨日南粤清风网发布消息称,省纪委日前召开督导工作汇报会,听取督导组汇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情况,截至6月底,各地基本完成第一轮线索摸排任务,排查活动初见成效。(7月4日《信息时报》)

  农村党员干部贪腐是群众身边的“零距离腐败”,“小官巨贪”直接影响着党的执政根基。在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过程中,村集体征地赔偿款、棚户区改造等成了一些村干部贪腐的“良机”。他们利用可支配资源进行权力寻租,村干部、农村党员公然向企业索贿、承揽工程时漫天要价。同时,在一些贫困地区,部分村组干部对中央惠民政策补助款截留、套取或者肆意侵占……这种贪腐形式类似“蚂蚁搬家”,已成为一种多发而又常被忽视的腐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任由这种“小官巨贪”现象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小官巨贪”者基本都是农村党员干部,他们虽然职务最低,身份普通,但在短则几个月、长达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时间里,十几次甚至成百上千次地滥用公权谋取私利,或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由于村组干部都是所谓的“能人”“强人”,有的通过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维系村组治理秩序。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村民大多对其腐败现象“敢怒不敢言”。可见,“小官巨贪”行为具有“贪食”惯性,一旦“上瘾”,就无法拒绝利益诱惑,见“财”就收,遇“毛”就拔,见“利”忘义。

  前段时间引起关注的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在东滩社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在确定开发商、签订开发合同等环节,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5000万元用于个人生意投资和生活花费。以“打价格差”等方式通过承揽土方、砂石、地材等工程项目获取非法利益,总涉案金额上亿元。于凡这一案例很有典型性,说明监督责任不落实,就难免孳生腐败,即便是基层的小官也不例外。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巨贪”经过时间累积,也将发生从“量”到“质”的转变,如果不及时清除“蚁贪之患”,极有可能摧毁“反腐长堤”。

  打击“小官巨贪”,首先要加强教育。纠正“小贪不算腐败”的错误观念,克服“不易被人发现”的侥幸心理,不断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健全制度。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做到权力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小官巨贪”没有制度上的漏洞可钻。三要加强监管。要为权力戴上“紧箍咒”,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不因所谓的“官小权轻”就放任不管,预防在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和纵容。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子叙

(作者:梁子叙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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