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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育兵:《道士下山》类事件需要厘清的看点
发布时间:2015-07-20 11:03:06来源:荆楚网

  7月19日,微信公众号“道扬天下”向导演陈凯歌提出谴责声明,称《道士下山》肆意丑化道教,要求陈凯歌立即停播《道士下山》。随即记者采访到中国道教协会新闻发言人孟至岭,孟至岭道长对记者表示,《道士下山》的制片方之前与中国道协有沟通,并按照要求对于剧情做了修改,因此道协对于影片持有包容心态。谴责声明并非由道协发出,至于是否孟崇然以个人名义发出尚待核实。(7月20日《中国日报》)

  热热闹闹的《道士下山》事件似乎可以落下帷幕了!制片方的沟通可以说是消弥影响的基础,中道协正确的宽容心态是事件得以解决的关键,这给今后的艺术创作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的途径。但是,从小品演员贾玲用花木兰的形象做喜剧创作,被花木兰研究协会要求道歉,到如今中道协权益保护委员会谴责陈凯歌,类似事件的频发告诉我们,在一些问题的反思上,我们才刚刚开始。

  其一,是如何对待艺术形象问题?无论是花木兰,还是电影中的道士,都是艺术形象。不可否认,一些艺术形象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能否就因此拒绝他人的重新解读,这显然是我们必须明确的问题。艺术形象能不能等同于真实人物?对艺术形象的保护,又有没有界限?这都是必须厘清的问题。不止如此,对于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如康熙、乾隆等,又可不可以有不同的解读?是不是所有的解决都必须是“歌功颂德”式的?仍需进一步加以讨论。

  其二,如果艺术形象需要保护,艺术形象的归属权属于谁?比如所谓的花木兰文化研究会是否可以将花木兰据为已有,并挥舞起维权的武器?再如,在此次《道士下山》事件中,电影对个别道士形象的塑造又是否牵涉到相关组织?维权又有没有界限?

  其三,如中道协所指,既然声明非中道协所发,那么孟崇然道长个人能否代表道教界,其行为是否又构成权力滥用?或者换个角度说,这是不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力,但这显然并不能随便代表道教界,也不能代表社会,更谈不上整个中华民族的尊严,这种拉虎皮作大旗的行为,又该如何治理?

  一个事件是偶然现象,一类事件就必须予以重视。只有探讨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频繁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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