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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素芬:“释永信事件”变网络狂欢,法律去哪儿了?
发布时间:2015-08-05 16:42:44来源:荆楚网

  近日,“释永信被举报”事件成为全社会瞩目的焦点。伴随着网上各种夺人眼球的报道,网友们也掀起了新一波“段子创作”风。万人关注、海量跟评、大胆猜测、奇葩调查……纵观始末,舆论走向给人的一个明显感觉是:虽然释永信事件目前真相待解,但媒体和网友们仿佛已经未卜先知,提前开始了对释永信的揶揄和消费,一场“网络狂欢”说来就来。

  事态以这样的方式发展和呈现,正常吗?

  我们不妨先来质疑一个问题:释永信该不该被“消费”?首先,释永信何许人也?河南少林寺方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河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名人一个。诚然,名人拥有社会赋予的稀缺资源,自然有义务接受全社会的监督。适当情况下,名人应该将更多个人活动信息公之于众,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但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一义务并不意味着名人要舍弃自己的隐私权。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隐私是一种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如个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婚姻状况等,凡是个人不愿意公开披露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部分都可以成为个人隐私。而且,法学专家特别指出,隐私权尤其注重“隐”,即:一方面是指当事人独处的生活状态或私人事务;另一方面指当事人私生活秘密不受他人的非法披露。因而,对公民私密信息非法披露和骚扰的行为,严重侵害公民隐私权,应受到法律惩罚。

  具体到释永信事件,近些天,举报者“释正义”不仅将释永信的身份证信息公布上网,而且披露了大量释永信不该为大众所知的私人信息。而面对释正义给出的“材料”,一些媒体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全部引用到了报道当中。这些做法,很显然,首先侵犯了释永信的个人隐私权。

  从表面上看,“释正义”的举报似乎都“有图有真相”,而媒体的报道也都“忠于客观忠于爆料线索”,但细细想来,真是这样吗?

  我们看到,到目前为止,“释正义”已经向媒体发过几波举报信,每一次举报信内容虽不尽相同,却无不牵扯出当事人释永信的所谓“猛料”。比如,“释正义”公开了“关于释永信通奸事件的公安笔录”。我们抛开举报的内容不说,“举报者公布公安笔录”这一行为本身是合法的吗?显然不是。如果笔录是真的,公开则涉嫌违法。因为按法律规定,刑侦部门做的笔录,不能公开。因为,侦查阶段获得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秘密;另外,法律也强调,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即使开庭也要不公开审理,开庭前更不能对外发布。另外,按照证据规则,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此‘三性’缺一不可。“释正义”只有先能证明他拿出的笔录是合法取得的,才可以当作证据材料来予以受理。

  所以我们看到,“释正义”一步步抖出举报信的行为,本身就“赤裸裸地”违法了。然而可悲的是,一向宣称以“客观真实理性”立身的媒体,在接到释正义的举报后,并没有审慎地对信息进行甄别和取舍,而是忙不迭地将释正义提供的举报材料全部公之于众。

  笔者统计了一下近些天来,媒体报道“释永信被举报事件”所用的标题、内容及表述语气,发现相当部分的媒体是抱着“娱乐大众”、“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心态做新闻。譬如,披露“释正义”新一轮举报内容时,用《“释正义”再发笔录:通奸女方可识释永信隐私特征》《疑似释永信通奸笔录曝光 女方怀孕并堕胎》等耸人听闻的标题博取关注;还有,在谈到举报内容时,俨然将“释正义”的举报信当成了正经真实的“证据”,使用了“‘释正义’昨日公开的公安询问笔录照片显示,释永信和刘某分别于2004年5月29日和6月2日接受过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讯问。”“刘某称,之所以保存证据,是因为释永信‘说话不算数’,否认两人有性关系,也未按承诺帮她处理佛像”等表述方式。这些带有严重偏向性、不严谨的新闻作品,一则大大满足了网民的猎奇心理,二则误导了公众认知,让人看完报道后,分分钟觉出释永信就是那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佛门败类”。

  但是,事实真是这样的吗?媒体人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真相出来,释正义所有的举报均为串通他人的诽谤和对释永信的蓄意陷害栽赃,那时,释永信该从哪里去恢复自己的清誉?他是不是就该被舆论的唾沫活活淹死也冤死?而彼时的媒体,你们面对真相时又该如何自处,你们又该从哪里去捡回自己的公信力?

  我无意为释永信说话,因为我只信奉一点:违法犯罪道德败坏的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只有法律,才应该成为裁决一切是与非的准绳。是非对错,还轮不到众人的口诛笔伐和所谓的舆论来做出定性。

  在当今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媒体工作者不假思索地配合举报者、不顾公民最基本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去炒作放大一起影响特别大的名人事件,这本身就显示了某些媒体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和职业道德操守的缺失。

  公民隐私权是天赋人权,在法律面前,每个人所拥有的这项权利都是平等的。平头百姓需要隐私,如释永信这样的名人,难道就该为了成全大众的“好奇心”而牺牲自己的这项权利吗?绝对不该是这样的。法律面前,人人生而平等!

  那么接下来,面对这场已经扭曲了本真面目的网络狂欢,相关部门是不是该站出来予以管控和疏导?让法律的归法律,让舆论的归舆论,井水不犯河水,也保证公众基于法律准绳之上的充分知情权和言论权。恐怕只有相关部门来介入并扳正舆论秩序,释永信事件的发展才能走上正途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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