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襄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张礼安因公出差,乘动车超标37元并报销车费被党内警告处分。(8月4日《新快报》)
襄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张礼安因公出差,乘动车超标37元并报销车费被党内警告处分。说来37元车费真不算什么大钱,可就因多报销的37元动车费,张礼安就挨了一记党内警告处分。因37元钱就被警告处分是否冤了一点?笔者却认为,置八项规定于不顾,顶风作案,严肃追究责任,充分体现出中央对改进作风不折不扣、从严要求、狠抓落实的决心,何冤之有?
据中纪委消息,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7606起,102168人受到处理,3133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一系列数字的背后,彰显的是八项规定的刚性,是高压线,不容丝毫碰触。
自八项规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赢得了民心。但是,“四风”的恶习难于一下就改过来,有“抗药性”,尤其是在一小部分党员干部中根深蒂固,他们有的人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有的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人心存侥幸,和监督检查“躲猫猫”,以致干部集体公款旅游者有之,公车私用者有之,进入星级酒店、会所公款吃喝者有之,矿泉水瓶装名酒者有之。种种阳奉阴违,足以说明刹住“四风”任务还非常艰巨。
落实八项规定,要切实做到违纪必究。近期查处的顶风违纪行为,再次证明工作作风问题存在反复性和顽固性。抓而不紧、抓而不实、抓而不常,等于白抓。放任各类顶风作案、变通违规行为,不仅会引发各地作风问题反弹,引发群众不满,也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位乘车超标37元被处分的官员身上汲取教训,牢记“八项规定”红线碰不得,克服自私自利思想,抛弃贪欲和侥幸心理,带头自觉遵守“八项规定”。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雨潇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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