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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福东:政府的“奇葩”规定难逃惰政之嫌
发布时间:2015-08-06 17:46:09来源:荆楚网

  近日,四川省通江县公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规定农村和城镇居民只允许操办婚嫁、丧事和寿宴三类酒席,而寿酒只有70岁以上老人才可操办。此通知引起社会热议,网友纷纷吐槽这一规定“管太宽”,法律界人士表示这一行为“超越职权、于法无据”,而当地则有居民表示“人情负担太重、滥办酒席之风确实该刹车”。(8月6日新华网)

  宴请作为传统习俗,于近年来变得越来越铺张浪费甚至成了敛财方式,这种脱离传统民俗本意的不正之风确实该刹!但刹要刹的有道理、讲规矩才行。依法治国要求“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职人员而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而对于群众来说,制定这样的规定,法律依据何在?

  作为当地政府,为了遏制陋习、引导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形成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本无可厚非,但前提必须尊重民意、从实际出发,如果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研究,便采取“一刀切”强势推行,试问这样的规定操作性能有几何?比如,这则通知规定:寿酒只有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才能举办,且每间隔十年才可操办一次。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一些人活不到70岁,他们岂不是连给自己祝寿的机会也没有了?这样不近人情的规定如何会得到群众的认可?群众又如何会买账?

  其实,近年来地方政府心血来潮,出台的奇葩规定已不在少数,2014年10月,湖北襄阳某村就曾下发“管理办法”,规定普通职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烟不得超过2元/盒,喝酒不得超过20元/瓶,违者罚款;2014年3月,湖南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城区环境卫生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明文提出每座垃圾中转站苍蝇必须少于3只。这些政府的出发点无疑都是好的,但结果却是不尽如人意、甚至饱受诟病。作为当地政府是不是应该好好反思一下问题到底出在了哪儿,是不是应该检讨一下自身是否存在着滥用职权问题?是否存在着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这些“奇葩”规定接二连三的出台,实际上是当地政府行政管理的惯性思维所致,即便出发点是好的,也难逃惰政之嫌。在笔者看来,遏制乱摆酒宴,与其靠这种简单粗暴的一纸禁令,不如从实际出发,深入农村做好调研、探索更好的解决之道,重点在宣传和引导上下功夫。如果通江县能把党员干部中的大办酒席风刹住了,群众自然而然也就勤俭节约了。从自身做起,以崇清尚俭的党风政风来带动社会风气转向,这才是从政之道。

  稿源:荆楚网

  作者:赵福东

(作者:赵福东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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