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中纪委、国家监察局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报》首次披露了黄常青一案。内容有诸多生动细节,尤其是麻将桌上的恩怨……根据披露,黄常青沉迷于麻将,通过麻将与律师蔡某结识,长期为蔡某的案子打招呼,以至于当地流传“龙岗的官司只要找蔡律师肯定能赢”。(8月7日《南方都市报》)
据披露,黄常青酷爱打麻将,下属们自然投其所好。有些法官甚至在同事面前吹嘘“昨天在黄院长家输了2万多”。经查,龙岗法院先后有8名法官因行贿、受贿被查处。
不仅和下属打麻将敛财,黄常青也喜欢和律师、老板打牌,并且每打必赢。就这样,他一次次被麻将台上的朋友用“交情”和金钱“绑架”,把法律当成麻将游戏的筹码,最后涉嫌受贿400余万元。黄常青说:“我作为院长,本应远离老板和律师,但自己却毫不避讳,经常和他们吃饭、喝酒、打麻将,勾肩搭背,拉拉扯扯,甚至还觉得这样才显得自己豪爽。”
更令人忍俊不禁的是,黄常青真把自己当作了赌神,总认为自己赌技高超。在与办案人员谈起麻将时,还绘声绘色地介绍着“和平麻将”的打法,手舞足蹈地吹嘘着曾经的“辉煌战绩”,甚至说:“等我出去了,我们一起切磋,我肯定赢你”……不知黄常青是聪明还是真傻?
能赢钱当然不是黄常青运气好,不是他的牌技高,也不是他干了出老千之类见不得人的勾当,而是牌桌上的对手故意输之。不管是下面的官员,还是律师、商人,岂能没赢法院院长的钱?说白了,这不是赌博,而是一种交易,是院长拿手中的私权做交易。
当前腐败的花样越来越多,领导打牌赢钱就是变相贪污的生动实践。法院院长打麻将赢了400余万,并不是一个冷笑话, “以权赢钱”背后的猫腻,值得好好研究和深思。
事实上,以赌博形式实施行贿、受贿的案件,早已有之,也引起了最高司法机关的关注。最高法和最高检早在2005年《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就明确规定,“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例如,北京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毕玉玺,其敛财的手段之一,就是以“玩牌”(主要是“扎金花”)的名义赌博,从中收取下级、不法商人故意输给的巨额现金。
黄常青在牌桌上赢了400万,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现在官员真实的“官外”生态,这无疑是给我们提了个醒,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之外,虽然是他们的自由时间,但往往也是贪污腐败的黄金时间,政府应当想方设法地约束他们,堵住贪污腐败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权力的日常监管力度,不断推进权力运行的规范、透明、公开化;更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稿源:荆楚网
作者:秦风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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