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安市边西街一排违停车辆,8月8日早晨被交警全贴上了罚单,就连一辆违停的警车一视同仁也贴上了罚单。可细心的市民看到这辆违停的警车上贴着的罚单什么都没有填写。(8月10日新华网)
远远地望去,一排违泊车辆都贴了罚单,连警车也贴了。近看这辆违停的警车上贴着的罚单什么都没有填写。违法停车时间、停车地点、车辆牌号一栏都是空白,原来这只是一张空白罚单。面对这张空白罚单,市民质疑:乍一看还以为一视同仁,可实际上在糊弄人呢!
这罚单贴的真艺术。以前警车也出现过被贴空白罚单的情况,回应是临时有任务,填写匆忙所致,那么这次西安交警队如何回应?“违法停车告知单”必须规范书写,信息记录齐全。什么都不填,玩掩耳盗铃的把戏,看似是糊弄老百姓的“小聪明”,实则是懈怠自身职责、戏谑神圣法律的“大愚蠢”。
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但当法律成为执法者手中任意摆弄的工具时,法律也就开始走向了虚无。如果法律是因人而异的,法律对一部分人有制约,对另一部分人没有约束。长而久之,尊法、畏法、守法的观念淡化,法律的引导、教育、规范作用消失。作为执法部门,不管什么车,只要违章了,都按正常程序处理,这样公私有别,人为制造“特权车”,无疑是对公信的践踏。
违法就要受到制裁。执法主体对执法对象的宽执法、不执法,不仅亵渎法律的权威性,造成执法不严、社会不公,而且极易引发执法部门的腐败。要么是因为糊里糊涂,要么是别有用心,但都折射出权利的傲慢,是执法者任性妄为的表现,而这两者都是法治的天敌。这样以来,无疑向社会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信息:对法律规则不必当真,可以在执法的空间中“躲避”,而不需主动遵守法律。这对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正义性和神圣性,构成严重挑战,对法制秩序是一种严重损伤。
一张空白罚单,折射出执法者知法犯法、选择性执法的素质缺失和履职短板。当然,执法需要自由裁量权。但这种自由裁量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畴之内,必须符合法治精神。作为执法部门,警车违停影响严重,而警察贴空白罚单的影响更加恶劣,这样公然袒护自家人是对法治精神的极大破坏。
稿源:荆楚网
作者:尹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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