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康交管部门的辅警向外爆料称,其所在单位下达罚款任务。交警队每人每月要罚够5500,如果没有完成,就要扣除300元绩效工资和480元的加班费,拿到手只有900元。”针对此说法,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警大队回复称,实为按照上级要求的量化考核。(8月14日华商报)
驾驶人违反国家交管规定,受到处罚,缴纳罚款,这本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交管部门定下每月每位交警5500元额度的硬性规定,无形之中,就会让驾驶人觉得罚款肯定会有失公允,反而不利于交警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因此,规定额度“向钱看齐”的考核方式实在不可取。
“向钱看齐”的考核也让笔者不禁觉得这何尝不是交管考核部门懒政的一种表现。交管的考核部门,简简单单的制定了任务,分发到各个警员头上,完成了你就拿全额工资,完不成,就只有900元,养家都不够。这样一来考核部门的工作简单了,工作量大大降低了,每天只用计算罚款数额的多少就行,再也不用制定繁琐的考核细则,逐条逐项对每个警员进行评价考核。考核部门工作人员“懒”了,被考核的警员“忙”了起来。
“忙”起来的交警为了达到规定的罚款额,只能闷头上路执法,不管什么原因,只要跟罚款能沾上边,肯定就出手了,对于本来就很脆弱敏感的警群关系无异于雪上加霜,也许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社会危害。
“向钱看齐”的考核容易造成交警钓鱼执法,本来执法却成了违法,不仅罚款额没完成,反而要受大更加严厉的处罚,工资肯定是没了,工作保的保不住还要另一说。即使合理执法,有些交警也忽视了罚款只是手段,教育改正才是目的的执法理念,导致人民群众的不满,大大破坏了交警的形象,加大了执法的难度。
作为交管部门的考核人员,应时刻谨记交管部门执法的宗旨,牢记罚款仅仅只是处罚违反规定者的一种手段,教育改正才是目的。千万不要制定以金钱论英雄的考核办法,要从德、能、勤、绩、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全面细化考核细则,为执法者营造一个合理的良好的工作氛围。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世鹏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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