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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冉:“自我问责”不是解决污染的良方
发布时间:2015-08-27 15:32:56来源:荆楚网

  “深感愧疚。”河南南阳市长程志明道歉了。这是因为他治下的环保成绩单相当糟糕:一个区的内河已完全失去自净能力,成为纳污河渠。河道内垃圾遍布,污水横流。(8月26日《中国青年报》)

  许多人认为,这种污染之后的道歉是作秀,不能只同情,应该狠狠地问责;还有人说,能够站出来道歉足以表明,该领导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值得表扬。而笔者认为,道歉本就是市长的一种自我批评,或者说是一种“自我问责”,诚然问责可贵,但也不能回避外在的责任追究。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里面就强调了领导干部对环保问题的终身追责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因此,道歉不能免除责任,道歉归道歉,追责归追责。

  试想,如果每一名领导干部在出现了环保的问题时,都踊跃站出来承认错误,那环境治理靠什么?《办法》的出台实施又是为了什么?只有“道歉的态度”是远远不够,关键还得有“认错的行动”,也就是在具体的治污过程中雷厉风行,不留情面,不留余地。如果只有表态,却没有行动,那么一切都将成空。

  问责的根本,不是为了给个警告、记个处分,归根到底还是要将环保意识深入领导干部的心里和骨子里。因此,整治污染不能只听道歉,还得有悔过的行动,那就是不考虑眼前利益,只考虑污染对环境的破坏,对当地居民百姓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的严重威胁。毕竟,税收再多,政府或百姓再有钱,如果没有健康,甚至是连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有钱何用?

  道歉需要充满诚意的反思,要意识到问题所在,并给出解决方案和相应承诺,那才是负责任的道歉。空气污染严重“与政府工作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到底工作力度如何不够,哪些措施不到位?对此,应有深刻的反思和针对性的解剖。有些官员,说起成绩来是一套一套的,可一说到存在的问题,就吝啬笔墨下不了笔了,用抽象笼统的套话回避问题。如果市长能够仔细说说哪些工作没到位,哪些责任没有落实,准备花多少时间去治理污染,如果治理不到位自己就承担什么责任,那样的道歉才有含金量,才是真正的有担当。

  道歉也好,问责也罢,说到底都是为了国家更好地发展,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办法》的出台,也是要给那些肆无忌惮抓发展的干部敲响警钟,让更多的领导干部意识到环境保护的责任。所以,笔者也衷心希望,我们的领导干部能够少一些道歉,多一些实干,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让老百姓每天都能看到蓝天绿水青山,那才是国家幸甚,人民幸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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