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交通违章权威查询
郭元鹏:千人疯抢“软黄金”倒逼“法能责众”
发布时间:2015-09-01 08:40:40来源:荆楚网

  格尔木是青海省第二大城市,这里产的野生黑枸杞每市斤卖到80多元,吸引很多人违法采摘。去年10月,承包商将草场围起围栏,试图保护草场,但数千盗采者仍然从今年8月12日前后,开始冲破围栏、大门,不顾阻拦,强行盗采黑枸杞,有人持刀扎伤守卫者、放火烧掉守卫者帐篷、对承包商的房屋进行打砸。这一事件持续了20多天,最终演绎了掀翻警车的闹剧。(8月31日《京华时报》)

  1000多人疯狂盗抢“软黄金”存在了20多天。这无疑是尴尬的,当最终演绎了一出掀翻警车闹剧之后,才有了严厉惩处结果。这个严厉的惩处结果是什么呢?有20多个人被拘留了。

  拘留20多个人能不能算得上严厉惩罚?在有关部门看来,这已经算是很严厉了。可是仔细想想,这个结果还是不严厉的。20多个被拘留的人与1000多个疯狂盗抢的人相比,显然没有做到“应罚则罚”,

  集体疯抢不稀奇。在高速公路上,已经稀松平常。当装载饮料、水果的货车发生事故的时候,很多人不是忙着救人,而是忙着往家里搬运“不义之财”。在最终处理的时候,也只是有两种结果。其一,对疯抢忽略不计。事故司机在为捡回一条命庆幸,不愿再节外生枝,警方也懒得管棘手的事情;其二,即使在车主强烈要求下追责,也仅仅是抓几个“带头大哥”,象征性的处罚一下。

  法不责众已经成为一种陋习。这也是导致疯抢事件一再上演的主要症结。的确,如果丁是丁卯是卯的用法律较真,所有参与疯抢的人都是会受到处理。这样的处理会给警方带来一定难度。找到每一个人参与疯抢的人不难,难得是如何法办?全部拘留没有场地。但是,只追究“带头大哥”也不公平。同样是犯法,触犯了同样法律,凭什么有的人被拘留,有的人相安无事?有了法不责众的无奈,才有了侥幸心理。他们会认为:反正不是我一个人在违法,即使拘留,也不见得就能把我拘留。有了侥幸心理,也就导致了法不责众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抢白不抢,抢了也白抢,谁不去抢?

  整治集体疯抢现象,关键要突破法不责众的壁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做到不管是“带头大哥”还是“跟随小弟”都要一网打尽。即使,难以突破拘留场地局限,也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是不是可以实施记入社会诚信系统的做法?让这些人在社会交往中,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是不是也能在没有拘留场地的情况下,给其一个法律象征意义上的“社会拘留”?

  就这起疯狂盗抢“软黄金”的事件来说,他们的行为是严重的,明知“名花有主”,他们依然盗采、打砸,这就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但是,只是处理了20个人,法律的公平和威严从何体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

-->
  • 湖北焦点
  • 国内要闻
  • 娱乐推荐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