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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创:维权成本就值20元马桶使用费?
发布时间:2015-09-02 17:46:39来源:荆楚网

  住酒店还要交20元马桶费,你碰到过吗?日前,南京市民张女士(化姓)去无锡旅游时,通过网站团购了无锡江南丹青度假酒店一间套房,退房结账时却被告知扣了20元马桶使用费。这让张女士哭笑不得。在工商部门介入下,昨天,酒店方承诺退还20元马桶使用费。不过,消协专家提示,酒店行为属于乱收费,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物价部门和旅游部门举报。(9月2日《现代快报》)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住个酒店还需要交20元的马桶使用费,不免令消费者大跌眼镜。按照酒店负责人的说法,20元的额外收费是自动马桶的使用费用,自动冲水马桶再金贵,在房费基础上加收费用恐怕都难以自圆其说。否则的话,顺着这个逻辑想下去,是不是安装个高档的床位要收个睡眠费,加装个高端的水龙头要收个洗手费?这样的结论显然站不住脚,因为作为最为基础的消费项目理应包含在住宿费之内,再额外收取既是一种重复收费,也是一种强制消费。

  但是奇怪的是,马桶使用费这个奇葩的收费科目并非是个新鲜事物,酒店负责人的说法亦可以佐证:“我来这里工作一年多了,一直都收的,以前是50元一间,我来了之后降为20元一间的。”言外之意,马桶费光明正大地收了不止一年,消费者也心甘情愿地掏了钱,如今遇到了爱叫板的“刺头”,堵塞了扮演摇钱树的高贵马桶,实属难料。

  于此,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令人心痛的事实,出差旅行吃饭住宿,“高高在上”的上帝消费者往往更易成为砧板上待宰的鱼肉。消费者“被收费”、被侵权,往往不外乎两种可能:一方面,商家以各种卑劣的手段掩盖实情,诸如不明码标价、以次充好,不事先告额外收取费用等等,不一而足。而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消费者多数不明就里,被蒙在鼓里花了冤枉钱。

  另外一方面,囿于时间人力和金钱成本,消费者即便被侵权,特别是看起来“小成本”的低廉侵权,更多时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保持缄默。又何况,通过维权的成本与收益来看,于个人而言往往得不偿失。面对消费者,即使其“不幸不争”,也不该把“哀怒”的情感全部表达在他们身上,因为维权道路中的无奈与辛酸显然令消费者惧怕胆寒。

  回归到酒店马桶收费的事情上来看,消费者勇敢投诉,工商部门交涉,最终的调解处理结果是:酒店同意返还多收张女士的20元马桶使用费,并且表示从今后取消所有房间的马桶使用费这一收费项目。我们应该当看到作为个体的消费者维权带来的公共利益,较真的一个人牺牲成本换得多数人不再陷入被消费的陷阱,这是值得认可的行为亦是社会的期待。但是放到个体上来看,浪费时间耗费精力,维权的收益是不再收取20元钱,这样比较来看,只能说是维权行为上“入不敷出”。这当然是消费者接受并认可的调解结果,但不容忽视的是,旅行在外旅客维权更容易被逼入“耗不起”的死胡同,投诉调解也只能站在弱者的角度“将就”地接受,这才是维权道路上的难以逾越的大坎。

  不管怎么说,20元马桶使用费总归是免收了,归根结底是消费维权的进步。接下来要做的,一方面需要放大这样的维权效应,以警示不法商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物价、旅游和工商部门有必要认真考量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和成本,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惩处。否则,当维权不成的破窗效应显现,消费市场失序才是最大的隐患。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创

(作者:高创  编辑: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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