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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用:“天价”背后已不仅仅是噱头
发布时间:2015-10-15 16:50:06来源:荆楚网

  本来“天价虾”事件被媒体曝光以后,本应该是给广大商家敲了一记警钟,其他一些“天价”的消息也应该暂时告于段落才是,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天价虾”出来了没几天,“天价豆腐”、“天价去黑头”就又出现在媒体上面了。虽然,一系列“天价”的事件也够不上所谓“群体性”事件,但是,天价屡见报端似乎也不太正常了,好像已经超出了为了商业宣传的“噱头”,而演变成了一种不太正常的经营行为。

  这几个“天价”事件发生的地点不同,行业也不完全类似,却都有一些相同之处。这些有“天价”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家在绝大多数的消费者看来,都是很平民性的消费场所,其软硬件设施与服务都与其所谓的“天价”呈现出让人感觉十分不协调的感觉。以往一些“天价”商品或者服务都是在档次比较高端的地方,其价格也是事先宣传出来的,这样的营销手段才是真正地运用噱头,消费者即便去消费也是有心理预期与消费需求的,而这样一些商家却在用“平民路线”的方式来做“高端生意”,给消费者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些商家似乎还有一种生意经,其顾客群体多是瞄准外来游客,那是不是对于本地顾客就会照顾一些,便宜一些呢?这种“商业行为”是不是为了本地GDP增长而衍生出的“智慧”呢?为什么平时没有出现“天价虾”的报道,难道是近期专门为了国庆长假准备的“假日优惠促销”吗?为什么商家不把自己的价格尽量明示一些,让消费者不知情的进行明显有失合理的高消费呢?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些商家无非是以往恶意宰客的升级版,完全可与“孙二娘”的酒肆经营模式相媲美?

  市场经济下,价格是遵循市场规律的,更是要符合其实际价值的。这些消费者都是成年人,也都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做的行为也都是根据社会常规经验能够处理得好的,就算事先不询问价格,也都是根据其生活常识的判断其能够消费得起。对于消费得起,笔者在这里要多说几句,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消费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即便是所谓“天价”的这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也是拿得出的。但是,这里的天价是指其商品或者服务已经完全数倍于其价值,在消费合理程度上考虑,消费者是消费不起的。

  然而今天也不同以往,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显著增强,面对“天价”,消费者已经能够大胆说不。但是,这样还远远不够,在网络时代,大数据的今天,居然这种所谓的“天价”还能大行其道就是一种不正常,其中的原因也值得我们深思。“天价”是什么?是缺乏市场监管与自律的产物,就如同《西游记》中化外之地多有妖孽生存一样,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才容易滋生不合理的现象。而这种监管上的不利,既有相关行政监督职能部门的缺位,也有市场自身运行的不足。要克服这样的不足与缺位,我们该怎么办呢?

  根据现在“天价”现象发生的情况来看,已经不仅仅是工商、物价部门加强监管这么简单了,旅游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相关的监控。但是,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吃。面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协调处理的情况,如何协调办理又成了问题,相互推诿的情况也很可能会发生。其实,多个部门一起联合组织起来一个专项行动的组织,而不是简单地搞所谓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或者单独执法要有效得多,加强其部门间的合作,在处理具有交叉内容却各有侧重的行政事务上,是可以尽量减少推诿的。

  解决“天价”问题,光靠“有形的手”的调节是不够的,还要依靠市场自身的规范。一个行业里,不良商家的不良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就可能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最后,市场上的相关行业的商家都不遵守市场规则与商业道德,只会使得整个行业的信誉下降,甚至祸起萧墙,影响整个地区的其他行业。青岛“天价虾”事件就差点把山东多年积攒的好客形象毁于一旦。

  “天价”以往都是以噱头的形式出现,一定程度上也能够还是符合市场竞争规则的,然而“天价”是演变成为一种不太正常的经营行为的表现形式就太让人反感了。市场经济在不断健全与发展,健康的经营才是能够在市场经济中长期生存下去的唯一圭臬,也希望“天价”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中,让文明的经营与安全、合理的消费充盈我们的日常生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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