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8月初,广东省下发《关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监管的核心在于维护领导干部的公众形象和防止利益冲突。规定下发已3个月,深圳执行效果如何?从多个区为实行监管而采取的干部信息社区备案制度来看,目前干部愿意公开的事项还是以姓名、住址、联系方式这些基本“点”为主,有的干部甚至对公开个人住址已经觉得“没有安全感”,“圈”的情况就更没有登记了。 (11月2日《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出台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意见后,从深圳市、区、街道各级政府的实际反映看,都极其重视这个意见,并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但在执行过程中,给人的感觉却是各唱各的调,譬如新闻中说市一级尚未执行,区一级已经执行规定,而街道则执行得最为积极。由此可见,领导级别越高,对于意见越不重视,这实际上说明,大多数干部对此意见是有抵触情绪的。他们认为在社区登记信息,接受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和辖区居民等监督员的监督,“让人很没有安全感”。这些干部的担心不无道理,干部也有亲朋好友,也要在八小时以外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这是避免不了的。如果事事、时时都要向组织汇报,向社区汇报,等于把自己及其家庭变成了透明人,这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未经公民许可,不得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因此从《意见》的执行看,职务越高的干部越有抵触情绪,“有的干部就只登记姓名和电话”,并没有登记社交圈、休闲圈、生活圈的信息。但如果我们研究这份《意见》的产生背景,就可以发现中高级干部正是由于在社交圈、休闲圈和生活圈没有管控好自己,没有在八小时以外管住自己的权力,这才导致某些地方腐败泛滥,一批批干部前腐后继,身陷囹圄。党和政府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如果他们不能自觉抵制金钱、美色等的诱惑,就会导致多年的努力毁于一旦,也间接损害罢了党和政府的事业,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公信力。但抵制诱惑说说容易,做起来却很难,特别是在巨额经济利益面前,部分干部往往欣然笑纳,早就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了。再说他们也存在侥幸心理,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拿白不拿,反正都是自己说了算,这从那些落马干部的忏悔书中就可以发现规律。
部分干部抵制《意见》执行,或者对此敷衍塞责,其实就是害怕监督的表现。我们当然要对其晓以利害,要让他们明白作为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就要自觉接受纪检、媒体和群众力量的监督。你如果是清清白白的,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为官,根本没有害怕监督的必要。但是另一方面,监督不能变成监视,我们制定政策不能矫枉过正。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目的是杜绝腐败现象,而反腐的根本还是需要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衡机制。只要我们抓住各单位一把手这个牛鼻子,同时严管重点部门的关键人员,要求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每年度定期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并网络公示,就可以遏制腐败态势。
稿源:荆楚网
作者:彭忠富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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