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劝导队的小王在家附近遛狗,连续几个晚上,均发现一栋大厦里有一些穿着暴露的女子在晚间出入。小王觉得可疑,马上将此情况上报辖区民警。民警立刻对这栋大厦展开调查。经工作,民警发现,大厦内近期新开了一个歌厅,以张某某为经理的犯罪团伙,利用歌厅为掩护在歌厅内的11个包房内从事淫秽表演等服务。(11月16日《京华时报》)
遛狗时“邂逅”一群性感美眉,转而举报,进而端掉黄窝……群众举报及时,干警反应利落,扫黄战果丰硕。但尤其值得庆贺的,绝不仅仅是端掉一个涉案60多人的秦楼楚馆,更在于警民配合对各种违法行为及犯罪分子的震慑。
当前,为了打击违法犯罪,很多地方的公安部门在街口、拐角等重点位置布设了密密麻麻的监控设备,希冀为侦查办案提供方便。监控设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当然毋庸置疑,但须知,“电眼”再灵,终究也是死的。只有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人眼”的作用,才能让违法犯罪分子置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使之伸手速被捉。
以遛狗扫黄为例,黄窝附近有没有“电眼”,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基本肯定的,即便是有,也无法从衣着、妆扮、神态上作出“疑似卖淫女”的理性判断。若没有眼睛雪亮的群众及时举报,此处的皮肉生意还不知道要“繁荣”到哪一天。
有道是:“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其中的“人”,当然不是指人手有数、精力有限的公安干警,而是无时不有、无处不在的人民群众。当群众个个化身“王牌情报组”时,违法犯罪分子除非躲进人迹罕至的生命禁区,否则一定逃不出群众的视线。
群众发现了、群众举报了、群众将违法犯罪团伙送进公安局里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胜利只是小胜利,更大的胜利在于,极度压缩了违法犯罪分子的生存空间。位于北四环健翔桥附近的一处的样板社区之所以能保持多年刑事警情零发案,就在于那里的群众各个都是举报违法犯罪的英雄好汉。
当警惕违法犯罪变成家常便饭,当遛狗都不忘维护治安,当正义变成“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我们收获的将是一片蓝蓝的天。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点墨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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