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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月:官员不能对“含泪送钱者”高抬贵手
发布时间:2015-11-19 15:21:57来源:荆楚网

  “当时没想那么多”、“违纪也是身不由己”、“买包是工作需要”、“公款旅游是工作惯例”……从已经公布的诸多官员落马案例来看,官员违反纪律被查后用作“挡箭牌”的借口花样翻新,不胜枚举,有的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江苏省雎宁县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对于收受下属钱物辩解:“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11月1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官员收受贿赂总是有许多的理由和接口,但是“含泪送钱”还是比较新鲜,且不说他的话是出自真心还是假意,但是别人“含泪送钱”你就收下?还不收就对不起他们?这就很有必要想一想别人为何会对你“含泪送钱”了?

  “含泪送钱”有恳求的意识,是无奈之下的举动,谁没事闲的无聊还哭着喊着要你收下他的血汗钱?“送钱”就是有所图,“含泪”就是被逼无奈,而送钱的目的不外乎就在于你手中的权,希望你能“高抬贵手”让他的请求过关。

  行贿的人“含泪送钱”你高抬贵手的不是帮助了它,而是助长了权力的嚣张,你以为你是好心,但是你这样的“心软”害的是自己,让自己为权力的挥霍找到了一个借口,当这样的“请求”多起来时,你已经麻木,走上触犯党纪法规的道路自己还犹然不知。

  “含泪送钱”或许不是谎话,就像以往患者给医生送红包是一个道理,希望干部能给他把事办好,解决好。正是有这种心理,才会让行贿者有这样的想法,让官员有这样的想法,这就是一种恶性循环,因此,必须打消行贿者和受贿者的这种念想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含泪送钱”的误区。

  干部和群众都要有为民办事是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驱散“含泪送钱”的雾霾,不管是官还是权力都不能另行其道,才是对得起民也对得起自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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