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自己就一个儿子,而且这么多年没办过红白喜事,这么多朋友要来,不能不让人家入席。上门就是客,乡里乡亲的,不能把人撵走。”余海军说,最后,马某表示“就算不当村主任,也要给儿子办一次风光的婚礼。”(11月19日《华商报》)
为了给自己唯一的儿子办个风光的婚礼,陕西的一村主任马某也是“蛮拼的”。按照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报告备案,马某在报告备案未通过的情况下,“任性”地选择了辞职。
村主任马某的辞职办酒一事,经过媒体报道,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各种评论的纷至沓来,有疯狂点赞的,也有无情拍砖的。笔者倒是认为,对此,不妨冷眼旁观,保持中立,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不赞成的原因有两则。一则是马某之所以执意要为儿子办个风光的婚礼,图的无非是个“面儿”,说到底还是没有走出讲排场,比阔气的结婚“陋习”。二则,村主任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官,但是他毕竟是村民一人一票选出来,马某身上肩负着村民的重托。怎么能够因为要为儿子办婚宴,就撂挑子不干了呢?这样做不仅伤了民心,辜负了村民的信任,也显得有些草率,不够理性。
当然,话又说回来,回到具体的现实情境之中,马某的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值得赞同的。
首先,作为一名村主任,马某的规则意识很强。在为儿办婚礼之前,马某先是进行了报备,在上级审核没有通过的情况下,马某陷入了两难,于是被迫做出了辞职为儿办婚宴的举动。不管这样的行为有多“任性”,但是就遵守规则而言,马某却为广大的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榜样。那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官员,不妨也学一学马某,不要总是想做“两者得兼”,而将规则抛到九霄云外。
其次,村官不过是一个职业选择,辞职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无需放大来看。“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于是河南女老师离开了教师岗位;“我的胸太大,这里装不下”,于是九派新闻的一名女记者告别了媒体行业。对于这些人的辞职,社会能够包容,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包容马某辞职为儿办婚宴呢?
最后,马某为儿办婚宴,选择了辞官,这未尝不是一种父爱的表达。将最好的留给自己的子女,即使委屈了自己,也无所谓。也许,我们会感慨马某,可怜天下父母心,但这就是一名普通老百姓,对自己儿子真诚的付出。这份父爱,哪怕旁人看来,有些不理智,可也不便评头论足吧,毕竟每一份真诚的爱,都值得被尊重。
基于此,笔者对村官马某辞职为儿办婚宴的行为,不点赞也不拍砖,不赞成也不反对。有时候,在争议的新闻面前,安安静静的当一个中立者,其实也挺好。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凌
(作者: 编辑: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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