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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村主任辞官为儿办婚宴被查值得反思
发布时间:2015-11-22 11:09:51来源:荆楚网

  20日,华商报记者从莲花街办获悉,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漕村村主任马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和要求,被免去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杜某,因工作失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1月21日新华网)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咱群众就看党员和干部”。作为一村主任,虽说官不大,但在村里那也是个响当当的“土皇帝”啊!按理说,既然是党员干部就应当给村民们做个表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尤其是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更是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就党员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而言,村主任不仅自己要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也要对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同志进行思想引导,说服教育。

  可这位村主任宁可选择要风光,也不要做村主任这个官。置党的中央八项规定于不顾,置党纪党规于不顾,我行我素兑现自己的诺言。这样的村官不仅败坏了党纪政纪,而且在村民中也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村主任辞官为儿办婚宴,看似辞官之后就与党纪政纪不搭界了。其实不然,这其中潜在的恶劣影响绝非小觑。

  笔者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不是身上穿的一件外衣,说脱就脱了。咱共产党的干部都是有信仰和责任担当的,都是把党的荣誉和人民的权益放在最为突出位置上,不容践踏和肆意蹂躏的。村主任就凭一句轻飘飘的辞官言语,就脱掉自己身上所有的干系,我想,这究竟把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又放到哪里去了?

  常言道:“在商言商,在官言官。”明知组织纪律不允许,明知党纪政纪是不可逾越的“高压线”,偏偏还要肆意踩踏,这样的党员干部确实没必要留在党内,留在村主任位置上了。但笔者认为,仅有清除恐怕还不够,还必须让其对造成的恶劣影响负责。至少要保证政令畅通,让党纪政纪发挥其应有的震慑作用,以儆效尤。

  其实,村主任辞官为儿办婚宴被查也是我们预料之中的,但从这事件中,也给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再一次敲响警钟,既然进了组织的门,就是党的人;既然为了官,就得把党和人民利益看得至高无上。

  由此,笔者要奉劝,个别党员干部,既然选择了为官,就应该有责任担当;既然心中有了党的信仰,就不要把自己的私欲凌驾在党纪政纪之上。如果还有想入非非的人,就赶紧打消心中的念头吧!免得在党和人民群众面前弄得颜面扫地,自讨没趣。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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