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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婷:纪委书记被“连坐”打破“小圈子”
发布时间:2015-12-02 15:32:03来源:荆楚网

  今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已展开一个月左右时间。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一个月来,已有9家被巡视单位查处80多人,他们或因涉嫌严重违纪,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或因违反中央巡视工作纪律。另有多名纪委书记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或“未(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被“连坐”。(12月2日中国新闻网)

  所谓“一家有罪而九家连举发,若不纠举,则十家连坐。”党员犯错误其党组织、负责人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失职”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比如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此次中央音乐学院院长违规为女办婚宴就是一个典型事例。

  不少人一直信奉“熟人好办事”,通过连带种种关系构建起的关系网络,说白了就是为了以后“犯错误”“走后门”创造便利条件,而这就是完全忽视“法治”的“人治”,在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中更是要不得,而纪委书记的不监管也正是因为处在“小圈子”里,放任“小圈子”的违规行为。如若长期将“小圈子”发展下去,必会导致整个社会风气败坏,最终带来的就将是社会腐败和寻租行为的泛滥。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其监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规不做制止不监管,实际上就是碍于情面的“熟人社会”,“小圈子”社会,而明知党员干部违规而“坐视不理”的纪委书记是典型的“不作为”和疏于管理,难辞其咎。

  因此,纪委书记被“连坐”实际上就是在打破这种“小圈子”。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而要把我们的党建设好,不仅需要对违反党纪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处罚,还应对其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就是对“小圈子”的严厉打击。“连坐”使组织成员之间形成互相监督、自我管理的约束机制,如此一来,“小圈子”就不能成立,也就没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纪委书记。

  只有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绷紧惩治“四风”的高压线,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和纪委书记一并惩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有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硬起来”,才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不“形同虚设”,才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由此,“小圈子”必须打破。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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