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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石静:别让绿水青山毁于环保腐败
发布时间:2015-12-08 08:57:37来源:荆楚网

  中央财政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安徽省淮南市5个区县的环保局局长滥用职权,将专项治污资金视为己有,不仅通过作假和行贿的手段为自己个人的公司套取专项资金,还收受贿赂为朋友、熟人的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打开方便之门。涉事的五个环保局长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先后被判刑。(12月7日澎湃新闻)

  雾霾围城、水土污染,一次次刺痛公众神经,公众对环境保护部门也寄予莫大的期待。然而,环保领域近年腐败窝案频发,一些官员贪欲旺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让公众大失所望。这种践踏国民健康生存权的腐败,比“苍蝇”、“老虎”更甚。

  环保部门腐败的实质是权力的腐化和变质。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治理形势日益严峻,环保部门被赋予了越来越大的监管权和执法权,作为监管职能部门,总会有利益在权力的背后作祟。“官不在高,有权则灵”,环保审批、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甚至治污补贴,不断的给腐败分子提供了权力变现的机会。

  环保部门的塌方式腐败也折射出环保部门的权力分配不合理。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环保部门因此被赋予了大量行政许可和审批权力,同时也成为某些企业不惜代价重点公关的“香饽饽”,廉政风险随之增高。尤其是随着工业发展,潜在的环保权力找到了寻租机会,贪腐问题也随之凸显。

  同时,监督缺位也使得环保腐败不断蔓延。环境执法过程相对封闭,执法弹性较大,缺少第三方监督。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环保部门常常既是规则制定者,也是建设项目实施前的环评者,还是环保政策法规落实执行的监督者及执法者,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就必然会给环保腐败提供温床。

  环保腐败一日不除,青山绿水难再现。若想青山绿水不毁于环保腐败,一定要先从源头上清除导致环保腐败的“污染源”。首先,要从改革体制入手,形成权力制衡机制。环保部门应当优化职能分工,适度分解权力,形成部门之间、人员之间交互制约的权力制衡机制。其次,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环保行政审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管力度,逐步完善环保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众环保参与度,让整个执法程序更加透明,从客观上堵死“贪腐之门”。最后,要完善倒查问责机制,对腐败保持高压震慑。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后要严格倒查问责,本着“查处一案、管住一线、教育一片”的原则,斩断环保腐败的“病根”。

  环保腐败,让青山绿水远去。只有先除去环保部门的“腐败脏水”、“官场雾霾”,才能重现我们所期盼的青山绿水,“美丽中国”才会扑面而来。

  稿源:荆楚网

  作者:牛石静

(作者:牛石静  编辑: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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