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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华:两会委员代表热议“二孩”说明了啥?
发布时间:2016-01-22 14:32:44来源:荆楚网

  《一听要生“二孩”,八成招聘经理婉拒》一文后的连续追踪报道,引起武汉两会代表、委员及法律专家热议。市政协委员、武汉市妇联副主席邹春燕表示:她所在的妇联界别与医卫界别、社保界别商议后决定,就“二孩”政策后的妇女就业障碍及歧视消除问题展开大型联合调研,未来在获得丰富扎实的资料的基础上,将形成三方共同提案。(1月20日长江网)

  国家出台“二孩”政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是国策,理当大力支持、推广,并做好更多育龄妇女各项保护举措。然而,在现实的生活当中,一听到育龄妇女要生“二孩”,许多企业、用人单位却拒接要准备生“二孩”育龄女性职工,实在是不应该。为此,微信“朋友圈”里有人说,敢于生二孩的都是“英雄母亲”,这话一点也不假。

  国家出台“二孩”政策,好处作用是不言而喻,可在现实生活当中却遇到阻力。比如:用人单位却拒接要准备生“二孩”育龄女性职工,这完全是对国家政策不支持的态度,也是对育龄女性职工的歧视。在这种情况下,武汉市委员代表们借用两会的召开,把育龄女性职工的维权保护 政策成为提议案。并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聘准备生“二孩”的女职工,对于歧视生“二孩”的用人单位,采取相应惩罚措施,让育龄妇女放心、安心地生“二孩”,才能确保国家出台“二孩”政策顺利进行。

  计划生育过去30多年,“只生一个好”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时代是不断进步的,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人民群众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因独生子女造成的部分社会问题也值得重视。比如:失独家庭的困境、饱受诟病的社会抚养费乱象等等。但随着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逐步实施,上述历史问题有望慢慢消除。

  国家出台“二孩”政策,接下来出现了新的问题。尤其是准备生“二孩”育龄女性职工,在休产假、招工、就业等方面出现了小小的阻力,从而让准备生“二孩”育龄女性职工在心理上产生障碍,为此,国家鼓励生育“二孩”,相应的配套政策就要跟上去,需要在劳动、激励和企业宽松政策三个方面入手。尽管我国出台《就业促进法》,若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现实中存在不愿起诉,不能完全认为是个人维权意识不强,还有维权成本高、行使正当权益受周围人非议,造成心理负担也是原因。

  我国《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均有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妇女就业时不得歧视,与男子有同等的就业权。公司歧视女性就业的,侵犯了女性平等就业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

  说来说去,国家出台“二孩”政策,除了帮助适龄夫妇降低生育负担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政府和舆论要引导大家把观念扭转过来,全面二孩”政策是件好事,要把好事办好,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维护好育龄妇女的合法权益。

  “天地之间,莫贵于人”。哲人说,人口就是一个国家的命运。独生子女一代终将成为历史的绝唱,无论如何,这个国家将驶入“二孩时代”。当然,如果社会一味地批评用人单位缺乏责任感,让其独自承受生育成本,也是极大的不公平。从企业的角度来看,要求其不考虑用工成本是不可能的,解决这些难题,只有国家主动承担这一部分生育损失,才能从根本上缓解企业压力,从而减轻育龄女性就业负担,才能确保“二孩”政策顺利地进行。

  看来,国家出台“二孩”政策,后续的许多事情还等待去做、等待完善、等待多方协力合作,彻底解决育龄女性中间许多环节的难题,才能确保“二孩”政策出现皆大欢喜的局面。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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