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探索让民警开警车回家。“西方国家往往规定民警下班回家必须开警车,这是为了提高见警率。一旦发生警情,民警就可以在最近的地点第一时间出警。我们也可以探索这一做法。”在深圳代表团分组审议中,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副市长刘庆生透露,深圳也将探索让民警开警车回家的做法,“现在还在构想阶段”。(1月28日《羊城晚报》)
警力不足,是不少地方都存在的现实问题,哪怕是深圳这样的“发达地区”,恐怕也不例外。民警开警车回家,可以让民警随时处于“蓄势待发”状态,遇有紧急警情第一时间便可行动,提高了出警效率、减少了治安隐患。更何况,西方国家在这方面早有先例,有一套成熟经验可供借鉴,这也算得上是向国外学习、与国际接轨的一项有益尝试。
不过,此举虽值得期待,却也有些因素不得不考虑。毕竟,跟西方国家相比,中国有其独特的社会环境和“国情”。最需要考虑的,就是会不会带来“警车私用”的副作用。毋庸讳言,虽然公车私用一直在管,却至今仍未绝迹,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很严重。单说警车,近两年来就频频有“大妈开警车练倒库”、“上海警方开警车接机”等负面新闻被曝出。至于被公众拍到停在餐饮、娱乐场所或风景区的“可疑车辆”,更是不胜枚举。如果民警可以开警车回家了,说不定就会有不自觉的民警理直气壮地将警车当成私家车使用。
因此,“让民警开警车回家”需要有前提——必须有严格、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分两个方面,一是相关部门要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并落实到位;二是引入公众监督。说起来容易,实际上这两点恰恰最难取得实效的短板。对于单位监督,且不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开了多少会、下了多少红头文件,单是各种“制度创新”和“重要举措”就出台了不少,比如公车贴标、签订车辆管理使用责任书等等,效果有,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社会监督则更是需要进一步的引导和培育。此前,虽然有河南“专拍哥”、广州区伯等民间公车监督达人在“战斗”,但从整个社会层面上来看,全民监督的氛围还远未形成。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让民警开警车回家”还应慎行,以免“跑偏”。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志峰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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