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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婷:家暴受害者更应当学会自我保护
发布时间:2016-03-02 08:42:46来源:荆楚网

  今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律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新法落地为遭受家暴之苦的受害人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有关部门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条款,成为人们关注焦点。(3月1日新华网)

  家庭暴力,大多数人接触到这个名词似乎是从一部电视剧开始的,这部电视剧叫做《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从1995年中国首部《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第一次提出“坚决制止家庭暴力”,到最终的专门法律出台,反家暴立法酝酿筹备了20余年。

  在这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家庭暴力这个全球性的问题不仅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了生命,同时有极易给社会带去不稳定的因素。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大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家庭暴力。而根据最高法院的统计,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杀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近10%。

  那么,家暴施暴者是否被得到相关的制裁和惩罚?答案是否定的,有数据显示,在我国发生的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只有2%左右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大量家庭暴力的施暴人却得不到应有的制裁。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家庭暴力不易被发现,另一方面是因为不易执行,此次反家暴法对这两点都做了新的规定,因此也大大提高了家暴施暴者被制裁的概率。

  但是,出现这两点的原因无非在于受害者不愿检举,正如开头我们提到的电视剧以一种血淋淋展示细节的方式,来提醒麻痹的大众,更提醒麻痹的受害者本身。大部分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都认为家暴是家务事或是怕继续被家暴,因此不敢公开,更不敢报警,而是选择忍气吞声继续生活,这样的人群占到了受家暴人群总数的81.21%。因此,即便法律再过完善,若当事人自己不承认就很难受到保护。

  所以,家暴受害者除了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应当懂得拿起这个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学会保护自己才可以避免重复受到伤害。也只有当受害者能够勇敢的和施暴者“撕破脸”,家暴的举证等一系列问题也会变得容易解决。可以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才是破除家暴难题的关键所在,只有当受害者自身学会报警或是求助等自我保护时,家暴的施暴者才能真正地被法律制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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