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草案将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历经十余年努力,我国关于慈善事业的首部立法将走上前台。(3月3日中国青年网)
孟子说,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说善话,做善事,存善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为善如果只凭“良心”总让人感到“不得劲”。近几年全民抨击的“郭美美事件”将中国红十字会推向风口浪尖,善款变成个别人炫富的资本,慈善变成伪善,中国的公益界让人感到“迷雾重重”。今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已召开,慈善法草案将提交审议。慈善法草案一面世,就引来了万众瞩目和热议,这无疑给“死气沉沉”的慈善界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立法点燃慈善之火。慈善和黑幕总是如影随形,近年来“以物代款说”、“一鱼两吃说”、“隐形贪污说”甚嚣尘上,更有甚者竟然有人伪造被捐助者写出催人泪下的感谢信,那些曾经流过的眼泪化成寒冷的冰凌刺进行善者的心,伤害行善人的积极性。这次慈善法的审议若能通过,根据草案内容不仅可以伸张正义整治行骗乱象,更给长期以来募捐的主体资格定义,规范行善资格,让部分行善者摘掉“黑户”的帽子,进一步增加公民做慈善的积极性,激发慈善市场活力。
立法将慈善乱象关进制度牢笼。明星利用号召力组建慈善基金早已不是新闻,但基金慈善组织被爆预算“软约束”,更不必说“名人诈捐门”、“红会贪污门”。特别在“互联网+”的时代浪潮中,互联网慈善市场的监管黑洞同样让人“云里雾里”,这些做法不仅伤害了公民做慈善的热心更搅乱慈善界风气。慈善市场乱象追根溯源还是慈善层面的法案缺乏,导致责任不明无法可依的监管“无力”。而此次立法将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更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动力机制,它推动了体制内的思想变革,反过来体制内的变革又通过立法释放了社会的正能量,将慈善乱象捆绑进制度牢笼,在社会上刮起一股正义之风,让爱心无负担的传递。
立法让慈善撑起大国信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中国人一直都以仁爱为做人原则。还记得汶川、玉树地震后,社会各界人士都第一时间身体力行奉献出自己的爱心,做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更获得了国际上的高度赞扬,但同样让国外看到我国慈善事业的法治缺位。此次立法若能通过,将补足我国在慈善法律上的短板,从此中国的慈善不仅仅是靠“心”而行,更能遵“法”而为,体现我国治理慈善乱象的坚定决心,更向世界宣扬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在国际上树立起慈善大国形象,撑起中国作为泱泱大国的自信。
全民期待慈善法草案能尽早尽快通过,以肃清慈善市场的歪风邪气,从而将民众爱心通过法律转化成社会行动,让正义善行蔚然成风,让慈善大国之声享誉国际。用法治春“风”吹散慈善之“霾”,让善行善举在阳光下健康生长。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璐
(作者: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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