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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川:“已育”成就业砝码须用政策化解
发布时间:2016-03-07 17:34:22来源:荆楚网

  又快到“三八”妇女节,在这个大学毕业季里,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再度引起关注。记者了解到,今年部分省市妇联、高校就在妇女节前夕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会,为女大学生求职就业提供专业咨询和有针对性的指导。而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源于近几年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尤其突出。而是否“已育”甚至已成女大学生的就业砝码(3月7日《新京报》)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女性享有带薪产假、哺乳假和生育保险,这些对企业来讲都是硬成本,尤其是女性在产期和哺乳期更会给企业运转带来影响,因此,企业倾向于使用男性并不奇怪,而“已育”变成女大学生的一枚就业砝码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不难理解。倒是一提到企业如此做法,就被骂做是搞“性别歧视”,这很让人不好理解。

  企业喜好使用男性,出于多方考量,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比如经常需要出差、加班、应酬的岗位,男性无疑更适合,将女性招聘过来,既然不适应企业要求,也是人才浪费。而且,企业不是公益福利组织,没有义务养人,从利益最大化考虑是其竞争法则,哪怕不是工作性质决定而真的只是借口,只要其不违背法律法规,招谁用谁也是自由,谁都无权指摘。把企业拒绝聘用女性或者设立门槛说成性别歧视并不理直气壮。

  然而。男女就业差异巨大却是不争的事实。一份来自民盟中央妇女委员对女大学生就业进行的专题调研报告显示:问卷调查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和5个省份的21所大学2000名应届女大学生,被调查女大学生平均投出34份简历,但仅有36%的人得到面试机会。企业如此区别对待,自然让人心寒,但这种男女就业差异,其实无关就业歧视,只关乎男女工作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如果这种性价比差距不大或者基本平衡,这种歧视还会存在吗?

  男女就业比例失调,说到底还是一种社会就业结构性的矛盾,因而不能靠惩罚性的强制措施来逼迫企业消化解决,而是要设法让企业乐于招聘女性,并最终形成自觉。这才是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在笔者看来,这就是需要政府能从制度的设计、法律的完善来予以保障,譬如通过对婚假或者生育假补贴等,使企业在聘用男女的投入产出相当,甚至聘用女性还有甜头可尝。性别优势变小了,选择上的犹豫就会弱化,用政策优势化解性别歧视的效果就会显现。

  当然,社会也要多创造适合女性的工作岗位,譬如一些地方在“三八”等一些节日开通女性招聘专场等形式就很好。同时,女性也要拿起法律武器,对侵犯自己就业权的行为果断说不。当“她权利”得到了保障,心中盈满了“获得感”,心理压力和危机感自然也减轻了,这有助于大学生回归正道,不负大好青春,多考虑自身需求和职业规划,而不是无奈地把求职赌注压在外围的生儿育女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晴川

(作者:晴川  编辑: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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