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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云起:严打非法集资须疏堵结合
发布时间:2016-03-14 10:34:36来源:荆楚网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2日在京举行记者会。“当前非法集资的形势比较严峻,案件处于高发和频发阶段,作案的方式和花样也在不断翻新。”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当日主动提及“e租宝打着互联网和P2P涉嫌非法集资”的话题,他指出,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正在追缴资产,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3月12日新华网)

  有人说:“非法集资在全国每个省市,甚至几乎每个县都有发生”。广东肇庆一幼儿园非法集资近2亿;沈阳千人卷入非法集资,10亿资金或血本无归;前国有银行员工高息吸储、骗走客户资金3亿……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2万人。

  形式不断翻新的非法集资,玩着“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以“养老”、回购收藏品、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等名义,用承诺超常回报的手段向社会吸收资金。在“天上掉馅饼”的诱惑下,不少人趋之若鹜,投入全部家当,有的甚至还借贷加入。

  易发、高发的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大,涉及人数多,化解处置困难,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而且侵害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心腹之患”。据媒体报道,非法集资案后的河南村庄,就曾发生过父子断绝关系、有人被气死的悲剧。

  从本质上看,非法集资不仅是一种诈骗行为,更是一种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刑法》对此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然而,非法集资案件何以屡禁不绝呢?这既缘于高收益的诱惑、投资人防范意识的薄弱,又缘于政府宣传引导不力、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非法集资须疏堵结合,一方面要“有案必查,有恶必惩”,保持依法严打的高压态势,对非法集资活动形成强烈的震慑;另一方面要引导群众摒弃不劳而获的想法、主动远离非法集资,不断拓宽监管渠道,在事先防范上下足功夫,最大程度减少群众损失。

  事实表明:在利益的诱惑下,非法集资活动最易死灰复燃。一时的打击未必能伤其根本,长期的严打才可能显出成效。因而,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敢抓、勤抓,更要善抓;每一个社会成员更要积极参与,切莫因贪小利而上大当。

  稿源:荆楚网

  作者:闲看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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