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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婷婷:职业打假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春天”
发布时间:2016-03-16 11:02:02来源:荆楚网

  年过六旬的老刘曾坦言,不否认作为职业打假人首先考虑的是挣钱,但同时,打假过程中有着一种快感,这种感觉是属于胜利者的快感。(3月15日 《北京晨报》)

  报道中,老刘从普通消费者变成专业的打假维权人士,其经历可谓颇为不凡;从“单枪匹马”变成有组织、有规模的“集团化作战”,其能力可谓超群;从购买5台假冒录音机到仅汽车打假一项入账就500多万元,其收入可谓颇丰。然而,在当今社会,职业打假人还是小众,他们的成功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而言并不是维权的“春天”。

  职业打假只是营生,并不能彻底扭转制假售假的现状。职业打假有着鲜明的逐利性,他们懂法律,知道如何通过合法程序来获取利益。这种行为虽然在客观上可以给假冒伪劣商品予以打击,但主观上并不是以净化市场秩序为目的,也就不可能覆盖整个商品领域。正如报道中老刘所言,他们打假的范围主要涉及钢铁、机电、制药、食品、汽车配件等“来钱快”的领域。因此,作为普通消费者而言,只有在这些“来钱快”的领域遇到维权问题,才能“沾光”,其他领域还要靠自己。

  作为普通消费者,只有积极行动起来才能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虽然职业打假人并不是真正替消费者打假,但从另一个侧面为我们示范了一套成熟的维权路径。法律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既然职业打假人能够掌握这样的维权手段,通过法律程序打赢官司,那么我们普通人也一样可以做到。然而,据媒体调查显示,有七成消费者遇到侵权不维权。正是大多数消费者选择沉默,才使无良商家有恃无恐,才使得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消费者应该主动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与维权意识,敢于提出法律主张,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为净化消费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还消费者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监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办事,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在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畅通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最大限度地消灭无良商家,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职业打假者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反证了当前制假售假现象仍然大面积存在,他们有选择性地打假,并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春天”,也不能给市场带来公平有序的良好环境。要想扭转这种“打假人致富,消费者吃亏”的局面,唯有靠我们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慕容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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