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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刁杰:这样为快递小哥“出气”真的好吗?
发布时间:2016-04-21 10:13:57来源:荆楚网

  4月17日上午,北京市东城区富贵园小区内,一辆快递三轮车与一辆黑色出租车发生剐蹭后,快递员遭到车主多次掌掴和辱骂。虽然打人者已被处以行政拘留,但该事件的“余波”仍未散去。在网络上,打人者李先生的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被公之于众。但李先生已经搬家,现住在该地址的户主不堪多人上门骚扰;而被公布的其中一个号码为江西的饶先生所有,他也遭遇了电话的轮番恐吓。(4月20日《北京青年报》)

  笔者完全能够理解网友想要帮“快递小哥”出气的心情。同情弱势群体从来都是值得提倡的,我们社会也需要这样一种声音。但是,这些“热心”的网友有没有想过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自己的行为是否真的是正义之举?

  打人者之所以被大家的唾弃,是因为他的行为触碰了道德和法律两条底线。同样的,公开当事人隐私,进行人肉搜索的网友也“无意间”触碰了这两条高压线。道德层面上来说,网友的做法属于为自己泄愤的行为,是自私的表现。而且网友的行为仅代表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并不代表真正的“正义”。人肉搜索的举动带有明显的情绪化,目的已经不纯正了,谈何伸张正义?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是,“快递小哥”受到应有的照顾和保护,肇事者受到应有的制裁,而不是无辜的人受到骚扰和恐吓。网友的举动使其他人受到了伤害,那这和打人者有什么区别?

  法律意义上来说,私自散布他人信息本就属于违法行为。事件中的网友进行人肉搜索,直接损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肖像权及名誉权。更别提无辜“躺枪”的人。光是侵犯这三项权利,应受的处罚就会比打人者所受“十天拘留”还要重。用违法的举动来“制裁”违法的行为,这就本末倒置了。这次事件的视频流传出来是为了引起相关执法部门注意的,而不是鼓励网民“人肉”违法的。使打人者受到制裁是相关执法部门的事,网友唯一能够提供帮助的方法就是做到客观公正。此次“人肉”的方法不仅没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伤害到无辜的人。

  人肉搜索是互联网发展的产物,是科技进步的结果,但人肉搜索不是用于伸张正义的手段。当使用这项黑科技时,就已经是违法行为了,更不要提使用前的“良苦用心”了。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时代,人们需要的是培养信息时代的安全感,而不是人肉搜索频发带来的恐惧感。网友在利用网络这把双刃剑时,应多一份理智,少一份冲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刁杰(广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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