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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磊:永葆政治良心,实现小康之梦

发布时间:2016-06-30 08:57:42来源:SRC-13

  古有《孟子·告子上》:“虽存乎人者,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於木也。” 朱熹集注:“良心者,本然之善心。即所谓仁义之心也。”在古代,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主张施行“仁政”,推崇“政在得民”,反对苛政,对后世影响深远。

  现如今,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我们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目标仅5年之遥。回望党史,95年的峥嵘光辉岁月,95载的波澜壮阔历程,始终未变的是政治良心、为民情怀。继往开来,我们永葆政治良心,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做合格党员,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践行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力实现小康之梦。

  “政治良心”是广大党员干部的道德底线,也是其严于律己、实干兴邦的初心。不忘初心,方得为民服务的始终,“政治良心”强的党员干部才能更好的成为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民的公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远古“失国”的叹息,蕴含着“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历数中国的王朝更迭可以看出,丧失“政治良心”,导致政治腐败、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往往是王朝更迭的主要原因。不论是烟火弥漫的战争年代,还是热火朝天的国民经济建设时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亘古不变的历史真理,唯有不忘为民初心,方能永葆“政治良心”。

  永葆“政治良心”,要不忘权为民所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是被人民推选、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来行使权力的。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运用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所有的领导干部只能掌权为民,绝不能以权谋私。唯有如此,才能永葆“政治良心”,才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永葆“政治良心”,要不忘情为民所系。对人民群众是否充满感情,关系到是否赢得民心,从而关系到党和国家政权的兴衰成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人人都有自己的感情世界,但只有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境界为最高,正如孔繁森所讲:“一个人爱的最高境界是爱人民”。无论是周恩来、陈云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还是焦裕禄、沈浩等基层好干部,他们身上无不闪烁着情为民所系的光芒。情为民所系,就必须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发自内心的热爱人民群众,“乐民之所乐,忧民之所忧”,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真心实意地为人民服务,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永葆“政治良心”,要不忘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能脱离人民群众,一心一意为人民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利益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树立这样的利益观。现在,有一些党员、干部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上,实际上却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置于脑后,这样做必然有损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就必须树立群众利益第一的观念,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中成就自己的人生价值。当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所有党员中铺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把合格的标尺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用行动体现信仰信念的力量”。由此可见,广大党员干部理应回归“政治良心”,应加强自我约束、努力自我净化、实现自我完善,在为人民谋利益中永葆“政治良心”。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初心是人们面对起点时,心怀的承诺与信念,是困境时履行的责任与担当。站在“十三五”的新起点上,我们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百年目标”越来越近,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忘为民初心,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秉持公仆情怀,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而永葆“政治良心”,才能使党的事业行稳致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