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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静:“一平米罚3元”让执法情何以堪?

发布时间:2016-08-31 09:08:49来源:SRC-13

  近日,河南巩义市村民举报称,该市青龙山慈云寺景区内的水库旁,有人在砍伐林木后,侵占1845.5平方米土地建成别墅和农庄。当地国土资源局两次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仍未能阻止非法占地行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副队长表示,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太低,是违法占用土地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增加了执法人员的执法难度。(8月30日《京华时报》)

  景区内的林木被砍伐,1845平方米的土地被建成别墅和农庄,侵占如此多的公共资源着实令人愤怒,然而,国土资源局却只按照“非法占地一平米处罚3元”的标准处罚。难不成侵占林地的老板有什么来头,其中有猫腻?并非如此,只因规定摆在那,国土资源局也只能按规矩办事。然而,“一平米罚3元”让执法情何以堪?

  根据相关规定,非法占用林地只能按照每平方米10元以下进行处罚,因为1845平方米的非法占地属于轻微违法行为,只能按照每平方米处罚3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可见,侵占林地的违法成本之低。这样一来,岂非纵容了侵占林地的人,也让那些意图侵占林地的人跃跃欲试?如此,谈何保护林业资源、土地资源?

  说到此,令人不禁想到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难问题。有的企业宁愿接受惩罚,也不购置环保产品,因为前者的成本更低。逐利是商人本性,要实现保护土地资源或者环境保护的目的,提高违法成本尤为重要。新加坡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比如为了保护环境,对随地吐痰者,第一口处以1000新元的罚款,第二口则罚款2000新元,在被罚成本如此高的情况下,想必个人或者企业也会有所收敛。

  当然,只提高违法成本不是解决办法的根本之道。面对非法占地行为,也不只有罚款一种手段,例如强制拆除、刑事处罚等等,都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进行。

  说到底,既然“一平米3元”的处罚手段已经不能起到相应目的,与时俱进地修改规定也是势在必行。在法治社会,任何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并且与之造成的危害形成正比,如此,才能维护法律尊严,才能守护公平正义。

  稿源:荆楚网

  作者:高静

(作者:高静  编辑:刘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