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据了解,执法车辆未悬挂车牌上路的情况,在河南省一些地方并不鲜见。(10月23日《法制日报》)
根据我国车辆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挂牌上路,这是没商量的铁律,公民须遵守,行政执法部门更应带头遵守,不悬挂车牌从行政程序上讲是行不通的。据业内人员称,车牌号既是执法过程中的一项公开信息,也是执法程序的一项标志,不悬挂车牌属程序违法。
据报道,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一些车不挂牌,是因为“单位经费不够用”,这个理由太牵强,难以服众。若是经费不够,拿什么买车?既然有经费买车,何以没有上牌照的经费?买车的经费中理应包括上牌照的经费嘛!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对满街跑的无牌执法车,当地交警部门为何不作为?难道当地执法部门具有凌驾于法律法规的豁免权或不受法律法规约束的特权?这让百姓们怎么想?
说白了,当地执法部门无牌执法车满街跑且常态化,折射出的是某些执法部门公权力有恃无恐的傲慢,这当然不是搞特殊化这么简单了,而涉嫌执法犯法,是对手中执法权力的亵渎,与依法治国的精神相悖,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它将严重影响当地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与坚守,该叫停了!
不言而喻,依法治国这么多年了,但在某些地方官员的骨子里,权大于法的意识依然根深蒂固,不时地作祟,这是无牌执法车满街跑的深层思想根源。这说明: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我们还不能盲目乐观睡大觉。当务之急是把执法部门的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让执法部门自觉成为依法执法的表率。对执法犯法的行径,严惩不贷。
稿源:荆楚网
作者:于文军
(作者:杨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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