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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孩子成乞讨“最好卖点”羞了法律

发布时间:2016-10-27 10:37:47来源:SRC-13

  近日在临沂街头,一个男子带着一名女孩出来乞讨,在寒风中,孩子裹着棉被在路边写作业,引发路人关注,大家纷纷献爱心。在同情孩子的同时,大家也对男子进行了谴责。男子到底是不是女孩的父亲,男子家中到底是怎样的情况……25日,带着众多的疑问,齐鲁晚报记者来到王久昌家中和学校,进行了实地采访。(10月26日《齐鲁晚报》)

  记者调查发现,王久昌的家境确实不好,经济上不富裕,老伴患有精神病,是个“疯子”,一儿一女,父母年迈多病,但是,这也没有到需要乞讨的地步啊——他们家有三亩农田;两套房屋;每月还有240元低保补助。再者,王久昌不缺胳膊不缺腿,如果勤劳肯干,生活应该没问题。正如村民总结的那样:王久昌是懒啊。

  尽管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也没有杜绝乞讨行为,所以,乞讨可以是公民自由选择的生活方式。王久昌乞讨之所以受关注,并非是因为他身体健全好吃懒惰还乞讨,而是由于他乞讨时带着6岁的女儿。瑟瑟的寒风中,小红红披着棉被在街头写作业,引发公众的非议和谴责。乞讨原本就不是王久昌生存的无奈选择,现在他还带着6岁的女儿乞讨,这更让大伙气愤不已。

  王久昌辩称带孩子乞讨是无奈,因为双休日没人带孩子,这根本算不上理由——难道乞丐就不能休息两天?难道乞讨比抚养子女更有必要吗?尽管王久昌没有侵犯女儿的受教育权,但他带女儿乞讨给孩子的身心健康留下阴影,也触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王久昌带6岁女儿乞讨,就是想借孩子来博公众的同情。眼睛雪亮的同村村民说,王久昌带女儿乞讨,就是把女儿当成最好的“卖点”,否则,他好胳膊好腿,人家凭啥给他钱呢?

  说到底,带孩子乞讨,把孩子当成乞讨的“卖点”,这样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家庭暴力。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方对带孩子乞讨的恶劣行径说“不”,比如美国纽约就立法规定,严禁带孩子乞讨。然而,我们的法律法规只规定不准“胁迫、组织未成年人乞讨”,而对父母没有明显胁迫孩子乞讨的行为定性,让王久昌打了法律法规的擦边球。6岁的红红随王久昌乞讨,这种生活不会给她带来阳光和快乐,当我们对王久昌这种行为只能谴责而不能诉诸法律时,不该有所触动吗?

  严禁任何理由带孩子乞讨,这应当是法律赋予孩子的权益。一个人,如果没有抚养子女的主观愿望,那就应当剥夺他(她)的监护权。政府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和丐童收容救助制度,另一方面,也应在法律层面对所有带孩子乞讨亮红灯。关于严禁儿童乞讨,社会知名人士的呼声很高,人大代表也曾提交过相似的提案,但遗憾的是迟迟没有被采纳,不知道全面禁止儿童乞讨的路,还有走多远。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