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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赛】廖晶:传统媒体借版权保护逆袭,任重道远

发布时间:2017-04-27 08:47:16来源:湖北日报网

  4月26日,在中宣部指导下,国家版权局领导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在2017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正式宣告成立,这在行业内还是首次。这意味着:传统媒体正借助版权保护在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开始逆袭。(4月26日人民网)

  近年来,关于报纸即将走向消亡,新媒体终将取代传统媒体的论调不绝于耳,而大量优秀的传统媒体人,集体出走新媒体的事件似乎更是应证了这一预言。不可否认,较之于传统媒体,新媒体在技术方面有其天然的优越性,按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似乎真的有赶超传统媒体的可能。

  但不能忽视的是,新媒体在技术保护的壁垒下所存在的内容的局限性,由于采编权的限制,新媒体以转载摘编,转帖的方式实现内容和资源的最大化,同时,部分媒体更是为了抢占先机,在内容的深化和挖掘上往往不敌传统媒体。尤其是在本次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成立后,版权保护思维得到大部分媒体的积极响应,似乎给了寒冬中的传统媒体一线生机。

  这并不是说传统媒体就真的能借此机会成功逆袭,就目前传统媒体维权的情况来看,仍然任重道远。

  据《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网络版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一是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的新型传播方式不断冲击着现有的版权法律制度,反映出法律的滞后性与产业创新之间的冲突;二是在创作者、传播平台和消费者之间,缺乏公平、权威、通畅和有效的版权授权平台,影响了作品的传播效率和版权服务水平;三是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降低了侵权门槛,网络内容传播由专业化转向大众化,对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四是维权成本与维权收益不成正比,直接影响后继优质内容的创作与开发,制约着网络内容产业的发展。而这样日益复杂的社会形势则注定传统媒体的逆袭之路会历经坎坷。

  而根本之处是依附于政府管理部门支持下的逆袭更是治标不治本。虽然管理部门的相关法规给了媒体维权的底气,但是长久以来,版权营销意识的淡泊和能力不足,使其无法应对新媒体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另一方面就是,由于传统媒体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体制,事业单位长期捧“铁饭碗”、吃“大锅饭”,存在的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裙带关系等问题,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而企业化的管理,又是的新闻依附于广告商,自己盲目的逐利带来的内容的同质化和低俗化。导致即使有法可依,也无权可维的尴尬境地。

  版权保护势必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也并非没有先例可循,新闻作品维权“保卫战”早已在重庆打响。2014年3月,重报集团发布“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申明”,成为率先站出来进行版权维护的党报集团。2016年9月,重报集团起草加入了《全国省级党报版权联盟》,与全国其他兄弟党报集团抱团维权。并耗巨资研发版权维护平台,以及针对新媒体未经授权无偿使用传统媒体的新闻资源问题 ,尝试与相关有资源和技术的机构、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授权委托它们打包维权。这都可以为其他传统媒体的逆袭提供经验和借鉴。

  版权保护是构建良性媒体生态环境的前提,但维权并不是唯一途径,传统媒体要尝试与新媒体建立良性合作关系,相互尊重知识产权,进行版权合作,资源互换、股权合作,拓宽合作渠道。通过版权保护,为新闻原创内容的传统媒体提供生存的环境和氛围,保护新闻原创力,保护文化创造力。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廖晶(湖北大学)

(作者:廖晶  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