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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兵:别让民众为预付卡消费忐忑不安

发布时间:2017-08-14 15:20:03来源:湖北日报网

  店门紧闭,门外贴着经营不善要转租的告示。透过玻璃能看到,店内空荡荡,只有一地狼藉。赶到宿松路上的辰意理发店后,合肥市民张女士傻了眼,“我卡里还剩6万多元,这可怎么办”。与张女士一样犯愁的,还有很多会员。张女士等人的遭遇其实并不鲜见,近期全国连锁餐饮企业金钱豹大规模闭店,涉及消费者预付卡金额超千万元。(8月13日《法制日报》)

  现在,预付卡消费成了一种重要的商业营销模式。不但可以锁定消费者,提高竞争性,同时由于发放预付卡程序简便、成本低廉,可以在短期内迅速筹集资金,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因而,不论是理发店、健身馆、面包店、洗车店、服装店还是餐馆、旅游景区等,“预付卡”消费都成了标配。但现在,这种以优惠捆绑的预消费方式,背后存在的消费风险越来越大。商家卷款跑路、经营不善倒闭,消费者很难将钱追回的情况常常见诸报端。

  这几年,预付卡消费之所以风险越来越高,关键是有关部门没有认真去管。对于消费者来说,一般预付卡消费预付的金额在几百元到几千元,万元以上的毕竟是少数。在店家卷款走路后,大多数消费者因为涉及金额不大,加上很难找到店主,即使找到了店主,也无法把钱要回来,从而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选择忍气吞声,很少有人一追到底。

  而有关管理部门往往沿用“民不告、官不究”的旧模式,不会主动去查。即使接到顾客的反映后,因为这类案件涉及到工商、公安、消协、商务、金融、税务等多个部门,各个部门协调难度也会比较大,再加上涉及的人员众多,一般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最后把消费者推给了法院。而对于消费者来讲,如果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权,要花很大的精力和物力,即使官司打赢,店家以已经破产为由,不见得拿得出钱来。监管无法到位,导致商家“跑路”成本低、消费者维权成本高,无形中助长了不法商家肆无忌惮“跑路”的气焰。许多店家在卷走消费者的预付款后,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理,随消费者和有关部门如何处置,都不愿意退还消费者的预付款。

  要解决店家利用预付卡消费卷款跑路的问题,也不是十分困难事情,一方面要建立“预付卡”备案制度。早在2012年,有关部门就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但这项制度没有真正得到落实,应该把这项制度建立起来,对不备案的店家,有关部门必须对此进行重罚。同时要引入“公章政策”,负责制作卡片的商家看到相关备案证明后,才可以制作,否则将负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商家要进行预付卡消费,必须向有关部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预付卡有类金融属性,有关部门应按比照金融管理的有关规定加以监管,要么收取一定的保证金,要么由店主请银行或“第三方”企业进行担保。有关部门必须对预付卡设定限额,并设定一个“冷静期”,从而保障预收资金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最后,就是要对店主欺诈行为进行惩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经营者存在违约情形下,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经营者不允许解除合同,就有强制消费之嫌,有关部门必须对预付卡卷款走路,恶意诈骗的店主,按照欺诈罪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胡建兵

(作者:胡建兵  编辑:刘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