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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水清:“互联网+”时代要给网络乱象做减法

发布时间:2017-08-28 10:18:38来源:湖北日报网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网站要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

  当下,出门打车要网络,刷微博微信成日常,通过手机看世界已是习惯,吐槽、跟帖、评论也成为大众表达观点的主要方式。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在加速信息通讯深度融合、降低信息鸿沟的同时,其信息乱象的危害也已显现于生活的各个领域。人肉搜索暴露他人隐私,肆意发泄情绪污言秽语造成网络暴力,看图说话无视真相导致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个人信息泄露屡见报端。

  网络乱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微博大V及一些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了利益和点击率恶意扭曲事实吸引眼球,引导公众舆论;社会风气浮躁,部分人道德法律意识不高,把网络作为宣泄自己情绪的通道;公众缺乏信息识别能力,容易被网络水军影响。网络的隐蔽性及法律的相对滞后性进一步导致了网络乱象的不可控。这一切都在要求国家出台相关法律规范网络参与者的行为,建立和谐的网络空间。

  网络监管要有法可依。这有利于规范网络参与者的言行,肃清网络环境,使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中有针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自律作出的规定,这使得网络参与者在发表自己观点时更加注重实际情况、客观跟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遏制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产生,也使得网络违法行为的监管处罚有法可依。《规定》中有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干预舆论作出的规定,有利于大众客观表达自己的观点,也有利于政府和从业者掌握舆论风向。

  营造氛围要积极向上。提升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有利于改变社会浮躁的风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加强网络立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网络行为,引导网民遵法守法,能有效的规范网络行为,引导网民诚信、理性、自律、自治,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推动网络由强制管理到言行自律的转变,从而维护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

  规范言行要健全完善。对以互联网为依托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纠违,有利于“互联网+”行业的正常可持续发展。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网络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互联网+”行业的不正当竞争和运作具有震慑和规范作用,在约束这些企业违法行为的同时,激活行业活力,使它们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起来,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