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正是中小学学生们开学的日子,愉快放纵的暑假已经成为过去式,迎接他们的是又升上一个年级,开始为学业忙忙碌碌。可开学这件事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济南的范先生一家来说,开学这几天可把他们愁坏了。范先生表示,他们家即将上一年级的范小明同学正面临无学可上的问题。(9月3日齐鲁网)
经过网上查询得知,以“太调皮不好管”为由劝退范先生孩子的这所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全寄宿民办学校。而之所以选择这样一所小学、初中、高中连读且收费昂贵的民办学校就读,还有一个十分可能的重要原因就是,范先生一家并非本地人。在各种制约条件的限制下,加上对当地的入学政策不甚了解,所以他才为孩子选择了一所虽然“费钱”但却相对更为“省心”的学校。
但是,不管是何种原因,既然这所学校已经同意接收了范先生的孩子入学,就不应该如此霸气且任性地随意劝退孩子。太调皮怎么就不好管理了?况且,仅仅几个小时的接触,就如此肯定地认为范先生的孩子不适合呆在他们的学校里,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和武断了?这所学校的底气又到底来自哪里呢?
再者,调皮本就是孩子的天性,又有哪一个小孩的童年不是在调皮捣蛋中度过的呢?难道就因为调皮,作为学校就可以将其拒之门外,并就此剥夺孩子入学读书的权利?没有经过深入细致并且较长时间的尝试,又如何能够果断地认定为人家不好管理呢?
况且,既然已同意接收,家长也已经缴纳了相应费用,就说明校方与孩子家长之间已经建立起了一种合理合法的契约关系,而且这种契约关系是受到法律明文保护的,作为合约一方又岂能随意违背合约精神?
不过,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如果范先生诉诸法律,不管他们拿出如何野蛮的态度,也不管他们是否真的拥有那种可以随性发挥自己“性格”的底气,有一点可以肯定,法律不会支持“太调皮不好管”成为学校劝退孩子的理由。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木
(作者:刘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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