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华华:吃垮饭馆欠下的是笔“民心债”
发布时间: 2008-09-16 10: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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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9日披露,西部地区蓝田县九间房乡的干部在当地一家小饭馆赊账吃喝,打下盖有公章的欠条1。8万余元长期不还,结果导致该饭馆倒闭。
此类“吃垮小饭馆”的事,近年屡有发生。前些时《东楚晚报》等媒体披露的黄石阳新县某管理局吃垮当地一家小饭馆并长期拖欠2万余元吃喝账不还,就是其中的一例。
吃饭付款,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不论那些乡官、局官们如何强词夺理,称“经费不足”也好,讲“新官不理旧账”也罢,终归都是说不过去的。实际上,一些地方干部把小饭馆吃垮,欠下的不只是一笔吃喝债,而更是一笔“民心债”!
某些地方干部明明知道单位“经费不足”,还照样进馆子胡吃海喝且嘴巴一抹“签单”走人,这显然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派。而这种做派,损害的不单是个人的形象和声誉,更是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试想,连公款吃喝都赖账,谁还会对这种“老赖”有起码的信任感?一些群众因此不相信干部,难免使其本身和所在的政府部门都丧失诚信和威望,乃至于丧失金不换的民心。
“民心债”是欠不得的。欠了,就会带来诸多不良后果。有的部门和干部,常叹说话没人听、号召无人应、工作很难做,原因或许不少,但欠下了上述那类“民心债”,恐怕是其中的重要一条。这类问题不解决、不防止,就极不利于建设诚实守信的“诚信政府”、实干尽责的“责任政府”和廉洁透明的“阳光政府”。
我们的有关单位和主管机关,必须有意识地消化“民心债”,既要防止“新债”发生,也要积极偿还“旧债”,绝不能听凭“民心债”越积越重。比方说,对于上述乡镇干部、县里某某局干部吃垮小饭馆之类的事,就要严肃追责并且问责,促其尽快化解债务;而且,要从完善制度和严格管理入手,防止一些基层干部再随便“签单”吃喝,却把一屁股“民心债”留给单位和遗患社会。
稿源:荆楚网
作者:宣华华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宣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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