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对新余市赴美国、加拿大人力资源考察团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撤销了新余市外事侨务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忠平的职务;免去了新余市外事侨务办副主任刘群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今日,《新闻晨报》又对其中旅游机构幕后操办的情况进行了追踪调查。
新余市赴美国、加拿大人力资源考察团和温州市的“23人赴美培训团”的腐败行为都是由网友通过在网上曝光偶然捡到的两地官员公款出游的详细资料揭发的。这种网络反腐近年来以其公开快捷的特性,成为人们实施民主监督权利的手段之一。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网络上曝光腐败行为的帖子及网站越来越多。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发帖子发得越多,越容易引起关注”是民间网络反腐高涨的精神动力。利用网络的便利,网络反腐通过网友曝光、媒体跟进报道、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总能吸引大众的眼球。
从之前的重庆彭水短信诗案到今年的湖南“网络反腐第一案”、铁岭20个政府副秘书长再到最近的“出国考察门”,网络反腐貌似迎来了属于自己的繁荣时代。可是,应接不暇的网上曝光、步步跟进的新闻报道和反反复复的调查处理让我对网络反腐产生了类似“娱乐圈”的感觉。虽然反腐事关国家大事,不同于娱乐新闻的小打小闹,但我真的有些“审丑疲劳”了。
曝光、报道、调查处理,已经形成了网络反腐的常态。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对这种常态好像有点麻木。
网络和电话、信函一样,只是反腐的一个举报工具,反腐的主体依旧是各级纪检和检察机关,反腐的成效依然要靠那说了无数遍可还要继续说的“制度完善”。工具的完善只是表面现象,舆论监督、举报后调查也自然是应做之事,可是反腐治理机制的健全却进行地有些缓慢。通过网络举报腐败,弥补了传统方式效率不高、民众缺乏监督权力的不足,能看到我们原本应该看到的东西;但如果我们只是抱着通过网络来看看那些举报材料,发发牢骚,抱着不久类似的猛料一定还会出现的心态,似乎就和在网上看看明星艳照,转载议论,好寻个和他人的共同聊资无异了。
对比之前网络舆论影响国家制度的案例,孙志刚案应该算一个,其对于中国的法制建设来说,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我们来看看现在的网络反腐:频频曝光的腐败行为真的提醒了我们对于制度改进的急迫性吗?腐败事件的处理结果真的对类似行为和潜在腐败群体有了警示意义吗?
网上曝光的腐败行为只是一些显性事件,但揭露其他不为人知的腐败事件以后就只能靠全国网友都去“偶然”捡拾丢在地铁站的材料吗?也许,这些网上曝光的腐败事件只是提醒了有关人士今后注意一定把自己的腐败材料放到保险柜里保护起来,或是,选个贴心可靠的旅游中介。
网络反腐如果单靠网友总在网上发帖举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当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写入宪法,当我们能随时通过网络看到我们原本应该看到的那些“材料”之时,那网络反腐的时代才算是真正到来。不然,人力资源考察团之后还有“官太太考察团”,铁岭20个政府副秘书长之后还有新乡的一堆政府副职,反腐的领域就会像个娱乐圈,永远不乏爆料,永远让我们关注,但也永远只是无尽的爆料而已了。
稿源:大江网
作者:刘毅(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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