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辽宁辽阳一名小学生和同学在校门口玩耍时,将一铁管扔到了该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王妍的汽车上,将车砸掉一块漆。王妍发现后,抓住该学生的胳膊对其质问并将其拽往停车处,还打了两巴掌。(3月28日 东北新闻网)
每天因为汽车刮痕吵得架多了去了,偏偏这条消息成了新闻。原因也并非是人咬狗变成了狗咬人,即使现在开车出门被碰瓷也少有被关注的了,何况这冒牌荣威又不是真保时捷。只是打人者非一般人,而是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被打者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孩。也就是说这两巴掌打得极度违反常识。现代人虽然欺软怕硬但还不能允许如此明目张胆。
且不说检察院工作的王妍同志是个什么学历,打小受到了什么样的文化熏陶。单就是最起码的为人处事的涵养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法律意识了。出了问题解决问题有事说事,不行就打官司受伤更严重了就直接交由检察院公诉,多简单的一件事。更可况你还有法律知识和业界朋友,没准还能讹上一把。就算是责任平摊,不还有保险公司兜底。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这里,荣威是不好在辽阳绝对也算上中档车了。开这种车的人是不可能修不起一点破漆的。王妍在打人的时候,估计也压根就没指望这个小女孩能够赔偿。她要做的只是打人泄愤,而她打的也不只是这个小女孩还有她的父母亲。敢为一句若此女当为检察院院检察长之女,没准王女士还得去哄小女孩别害怕。一个母亲出于母爱去接孩子,却因为一件小事动手打了一个和自己孩子年龄相仿的小女孩。自己孩子的母亲变成了别家的孩子的坏阿姨,解释起来真的好难。
不过话又说回来,王妍也很倒霉。如果说把哪个打过小孩两巴掌的人都治安拘留,且不说还有几人没有案底,反正是拘留所得撑的够呛。那些没有师德的老师,那些有暴力倾向的家长,还有少许的地痞流氓殴打小孩的力度远大于此。但是这些人没有被拘留,偏偏不仅被拘留还被暂停工作了。公安机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二款二项规定对王妍进行治安拘留。两个巴掌能否算成殴打值得商榷,殴打如果这样定性那轻伤就很不好把握了。同时如果别的案件另有标准,也自然就有违宪法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公安局和检察院联合开新闻发布会,不知情的还得以为是哪个高官落马呢。发布会说的却是一个大人欺负小孩的常事,应该说王妍确实是因为自己的身份而遭受这样的待遇。但也不全是,如果不被曝光估计打到流鼻血都不会有事。好在不用担心王妍在拘留所里受罪,毕竟人家是检察院的人犯不着在里面玩躲猫猫。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啸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