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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川:元平会是政府炒红的第二位作家么?

发布时间: 2010-09-29 10:2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2010年9月26日,东莞警方从顺德北滘中学抓走了教师元平,称其发表的小说涉嫌传播淫秽色情。这部小说名叫《在东莞》,在天涯社区的点击率高达两百万。这本书的原名叫做《80后———睡在东莞》,但事实上不是所有80后姑娘都睡在东莞,所以此名字有标题党之嫌。而我们只有一个党,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新闻联播天天播的,所以天涯社区版主记忆犹新,就要求该作者去掉80后睡,直接在东莞,大家就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另外,这本小说是在2009年6月17日就已经开始在天涯连载了,而东莞警方的执法能力可见一般,远远不如它们的城管厉害。所以,我建议东莞城管部门收购它们,然后在美国纳斯达克申请上市,以此率先完成城管大部制建设。更为迫切的目标是,以此为外衣,成功打入美国经济圈,挽救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美利坚合众国民众,最终完成毛主席解放全世界的遗志。
  以上这部分内容是我的联想和猜想,也是我这篇文章的一些构思,这些东西和元平写这部小说的初衷是一样的。《在东莞》虽然是写关于东莞桑拿等行业的一些东西,而据元平的老婆交代,元平本身根本没去过这些地方,完全就是凭空想象。作为一个创作者,联想与猜想都是构成一篇文章或者一部小说最基本的能力,难道这种能力都犯罪?我想,这个肯定是不犯罪的,不然中国将有多少人遭受文字的迫害,至少作协这个部门肯定是第一个歇菜了,因为他们经常想象和某某领导觥筹交错一起沉浮。唯一在联想上面都能犯罪,那就是王小峰老师把他的不许联想申请了专利。但发明汉字的仓颉都死了上千年,专利移交也就不可能存在,所以联想不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这就好比,我打东莞走过,不一定就是去嫖娼。而元平的这本小说,能够在天涯社区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应该是具备文学价值的。还有,元平作为一个教师,如果连主动传播淫秽色情是犯罪都不知道的话,那我们的教育部就太脑残了,居然让他成为了人民教师,这不是忽悠人民群众么?公然站在人民群众的对立面,这要是在文革,那还不知道被咋整了。所以,元平教师是否有罪,还得依靠文学专家对其这本书进行是否是淫秽物品作出鉴定才能得出结果。
  再有,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一,警察除紧急情况外进入住宅应该出具工作证(警察证)和县级机上出具的搜查证。二,对未明确有犯罪事实的不应该使用手铐等强制性手段。三,进行询问时应尊重被询问人的人身权利和人格权利,不应使用刑讯逼供。四,如果没有确认的犯罪事实和依据,不得扣押犯罪嫌疑人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不知道东莞警方冒然抓捕元平教师的时候,有没有存在上述情况,如果存在,其家属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
  前有谢朝平案件之鉴,望东莞警方能够谨慎行事。让元平成为你们炒红的第二位作家并不是公众之福,而是更进一步地显示,你们正走向一条脱离民主法制的不归路,违背宪法精神,将让你们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川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肖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