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突出边学边查边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二十四条措施为突破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近日,厅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国(境)管理的通知》(鄂财发[2013]39号),就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是坚决杜绝无实质性内容的因公出国(境)。财政厅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执行任务,必须与财政业务密切相关,必须因事定人,不得因人找事,不得以任何名义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访问和培训。
二是严格控制参与外单位的出国事项。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带队组团出国(境)执行的任务,按照任务要求、规定程序和对口服务的原则派人参加;对财政部组团出国(境)执行的任务,按照任务要求和规定程序派人参加;对省直部门、项目单位和市场主体的出国(境)任务邀请,一律不予接受。
三是强化审批程序。对出国(境)手续的审批按照干部管理层级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出国(境)执行任务人选由厅党组审定,报外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出国(境)人员政审手续。完成任务回国(境)后,要求将因公出国(境)证件在回国(境)7天内交人事教育处统一保管或按干部管理权限送交外事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暂停受理其出国(境)事宜。
四是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要求财政厅工作人员出国(境)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别政策,严守外事纪律,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杜绝不文明行为,严禁出入赌博、色情场所,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