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汪明 通讯员李嘉 刘健平 杨波
她是60多名失足少年的“妈妈”,她也被许多素昧平生的贫残病弱者叫“大姐”、“闺女”。
17日,人民大会堂,通城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续辉作为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受到表彰。
“当你被一个人叫妈妈时,还有什么不能为他做的呢?还有什么可保留的呢?”19日,载誉归来的续辉向记者敞开心扉,讲起了高墙里的失足少年曾写给她的一封信。
15年前,通城县司法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时任公律股长的续辉主动请缨,当起“法援大姐”。15年来,她不知收到过多少这样的信,接触的全是失足青少年,帮助的全是贫残病弱者。
2011年6月10日,通城县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凌晨5点,一对被洪水围困的母女在绝望和恐惧中,第一时间将求救电话打给了续辉,这位曾帮她们打过官司的律师。获救后,这对母女向续辉再三鞠躬。续辉却说,该感动的是我,她们在生命最危险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是对我最大的信任。世上还有什么信任堪比托付生命呢?
在通城,没人不知道续辉。老百姓信赖她,也“援助”她。续辉办案回来,家门口常常挂有不知名的人送来的时令蔬菜,有的还特地洗干净了,因为都知道她太忙。
如今,病痛和白发俱增的续辉,仍用无私大爱,为弱者奔忙。她是无数儿女们割舍不了的“妈妈”,无数老人贴心孝顺的“闺女”、无数弟妹敬重爱戴的“大姐”。近3年里,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7件,免收法律服务费37万多元,免费担任8家企业的法律顾问,讲授法律知识课68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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