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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十堰纪委前5月立案493件 查办县处级干部21人
发布时间:2015-07-07 16:55:45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真严真治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

抓实抓细深耕政治生态“责任田”

中共十堰市委
 
  近年来,十堰市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耕政治生态“责任田”,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在2014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名列前茅。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落实主体责任必须书记挺在前
 
  市委清醒认识到,主体责任是政治之责,党委要负总责、负主责、负全责,书记必须挺在前面,是第一、唯一、首要。
 
  1、以身作则突出“带”。一是讲责明责。去年以来,市委先后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会议15次。市委书记带头作出党建工作公开承诺,就主体责任落实,与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逐一交心谈心,与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逐一面谈,与市直班子主要负责同志集体面谈。县(市、区)和乡镇、村(社区)层层面谈1560人次。二是确责担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构建党委负总责、“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不留空隙的主体责任体系,防止责任递减。三是问责追责。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将主体责任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单独进行考核;实行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市级领导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定期对台账进行抽查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的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以促进主体之责的落实到位。
 
  2、营造氛围突出“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压力传导中的薄弱环节,重点抓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抓部门党组、抓事业和企业单位党组织,坚决纠正责任意识层层递减、责任落实不平衡和存在盲区、空白点的问题,营造落实“两个责任”浓厚氛围。一是率先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实现了市、县、乡、村纵向到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横向到边的教育培训全覆盖。二是充分利用巡视成果,不断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整改巡视组反馈问题为契机,既对省委第六巡视组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又借助省委第四巡视组正在我市10个县(市、区)巡视的机遇,集中排查解决全市存在的类似问题,举一反三,确保落实主体责任不留死角。三是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明纪律守规矩,严肃责任明主体,严整“四风”正作风,严查案件护党纪,严格监督管队伍,严以修身作表率,以上率下,层层做实。中心组一年开展两次主体责任学习讲座,去年以来,已组织4次。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其他领导成员一年中至少到分管部门上一次廉政党课。四是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在今年5月全省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期间,我市组织70多名市直部门“一把手”及配偶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主流媒体和英国BBC等国内外上百家媒体均作大量报道和评论。从5月下旬开始,市委密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市警示教育基地,近距离目击在押人员生活、学习情况,听在押人员现身说法。截至目前,已有1500多人接受警示教育。五是在媒体开辟专栏。在十堰日报、电视台等市属媒体开辟“两个责任书记谈”栏目,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县(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市直单位“一把手”自己动手撰写体会文章和参加访谈。
 
  3、支持纪委突出“实”。支持纪委“三转”,将市纪委牵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5个精简至7个,为全省市(州)最少,市、县两级内设机构改革基本推进到位。为市纪委增加10个编制,全部充实到纪律审查第一线。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分工排序的制度性安排,对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敢“得罪人”的纪检“铁军”,旗帜鲜明地予以提拔重用,已提拔交流纪检干部17人。协调解决2000万元资金用于市纪委老办案点升级改造,征地65亩投资6000多万元建成新办案点。
 
  二、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冲着纪律去
 
  1、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架起“高压线”。去年以来,市委把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放在纪律审查的首要位置,共立案1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人。一是严查阳奉阴违,不搞下不为例。针对市人社局局长孙照军清理办公用房“搬进搬出”行为,我们第一时间给予其免职处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严查顶风而上,不搞网开一面。房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被央视曝光后,市委迅速对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7名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作出严肃处理。三是严查团团伙伙,不搞纪不责众。去年,我们坚决查办了房县人大副主任龚举成、国土局长吕兴国等串案,移送司法机关后都被判处12年以上有期徒刑。四是严查我行我素,不搞放任自流。对擅离岗位8个月的市经信委副主任商金波及时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2、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当好“啄木鸟”。我们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去年以来,根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办法,全市约谈1680人次,函询109人次,诫勉谈话183人次,为104人澄清了是非。今年1-5月,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2个,处理10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人。
 
  3、坚决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形成“强震慑”。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04件,增长78%;查办县处级干部25人,增长178%,乡科级干部202人,增长185%。今年1-5月,全市共立案493件,增长89%,查办县处级干部21人,增长75%,乡科级干部117人,增长63%。
 
  三、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持久钉钉子
 
  1、持之以恒抓教育,量好“钢尺子”。把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与领导干部官德、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知纪、懂纪、敬纪、守纪。今年3-4月,我们分5期对全市1800余名副县级以上干部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并且分层延伸到县、乡、村,1万多名党员干部参与培训、接受教育。
 
  2、踏石留印抓问责,挥好“牛鞭子”。我们高举问责“牛鞭子”,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14年以来,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26人。
 
  3、久久为功抓制度,建好“铁笼子”。市委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制度,着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为生态文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走在全省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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