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治网消息(通讯员 王强)2018年4月28日,宜昌市工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新宪法进行集体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陶大熔主持学习,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管干部、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21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卫东带领学习了2018两会修改宪法情况,全文宣读了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现行宪法自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以来,已经进行了四次修改,此次修改是现行宪法的第五次修改,前四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每一次修改都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体现了时代的特征,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更好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对于进一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
同时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把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尊崇宪法地位、维护宪法权威,在实际工作中切实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工商的建设。
(作者: 编辑:周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