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何宗渝 马姝瑞)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如何分类监管、如何破除垄断、如何看待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红利比例……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21日接受国资委官方微博“国资小新”访谈,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国企改革举措进行了解析。
混合所有制: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
《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此,楚序平表示,只有混合所有制经济,才可以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发挥影响力。
“用100%带动100%,只等于1;用1%带动99%,那才叫本事。”他说,到2020年,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非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与国有企业交叉持股实现优势互补。”
分类监管:明确国企三大类型
《决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也就是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据楚序平透露,国资委将根据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分三类进行监管:一是公用类企业,指主要承担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企业,如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地铁、机场等;二是保障类企业,指占有国家特殊资源、承担必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如金融、石油、电信、电网、军工、重要运输、国家储备企业等;三是商业类企业,指处于充分竞争性领域。
破除垄断:引导企业放开竞争性业务
《决定》提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对此,楚序平表示,打破垄断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国资委将配合有关部门,针对油气、交通、电信、自来水等不同行业特点,引导企业放开竞争性业务,打开门窗欢迎竞争,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经济将共享发展红利;垄断行业放开竞争性业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将更大;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将消除。”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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