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24日电(记者裘立华)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24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一起淳安县千岛湖“阳光水岸”房地产腐败窝案,多名领导干部被判刑,行贿人也被起诉。
杭州市纪委曾在去年通报称,“阳关水岸”项目涉及党员干部40余人,涉案金额数亿元,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发布会上,杭州市检察机关首次系统公布“阳光水岸”系列案件,此案与人民群众的举报有着直接的关联。涉案的淳安县8名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的请托,为该公司开发的千岛湖上坑坞北岛项目建筑容积率提高、项目推进违规提供帮助等,并收受财物。
其中,原淳安县委常委、人武部部长章贻庆受贿113万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原淳安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汪建华受贿158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原淳安县建设局局长余路成受贿443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土地出让金4732万余元,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原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派驻千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土管业务负责人程福根玩忽职守、受贿,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原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副主任邵华政受贿96万余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原淳安县委常委、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程锋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余杭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东方巨龙投资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余进涉嫌行贿案,已由淳安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在新闻发布会上,杭州市检察机关还通报了浙江省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辅助器具资源中心主任陈强、张彬等贪污贿赂窝串案,富阳市新登镇五里桥村主任应建军等4人贪污、受贿案,萧山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主任周峰、副主任王佳土等贿赂窝串案等系列案件。
据介绍,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杭州全市检察院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93件380人,其中涉嫌贪污73人,贿赂216人,挪用公款22人,滥用职权50人,玩忽职守7人,徇私舞弊10人。立案侦查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53人,科局级干部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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