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26日电(汤琪)近日,曾发生过“老虎咬人”事件的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再曝出两起游客违规事件。一边是园区反复强调游客游览要求,一边是游客危险事件不断曝出,为何经历“血的教训”后,野生动物园内的游客违规事件仍屡禁不止?
2017年7月22日下午,在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区内,有儿童反复多次探出车顶窗,几乎露出了半个身体。事件曝光者供图
八达岭动物园连发游客违规开窗、投食事件?
园方证实!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伤人事件,致一死一伤。后经北京延庆区政府调查后,结果明确,受害人赵某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致伤;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致死。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就在这件惨剧发生的一年后,今年7月23日,多家媒体报道称,7月22日上午,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马来熊园,有网友拍下游客因喂熊而被熊扒住车窗的视频;同样在22日,在东北虎园区,有两名儿童反复多次探出汽车天窗,其中一个孩子几乎露出了半个身体。
7月25日,园方向中新网记者证实,这两起事件确有发生,都被园区内的巡逻车即时发现并制止,两起事件持续时间短,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
目前正值暑期游览旺季,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办公室主任刘维世告诉中新网记者,园方已加派人手,加大巡视密度,增加了更多的安全疏导人员,具体到每个园里,都增加了一部巡逻车。
近年,发生在动物园的游客违规事件屡屡发生。据媒体报道,今年6月,三名游客为了逃票,从长沙野生动物园后山翻越,结果误入老虎放养区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今年年初,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内,一名男子翻越围墙进入虎山的活动区,被老虎发现后咬死。
有观点认为,尽管总有“血的教训”出现,但现实中,心存侥幸的人依然前仆后继、一往无前,一次次冲撞国人的常识与良知。这也表明,中国社会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杜绝任何形式的“例外”“法外”和“规范之外”。
资料图:2017年3月19日上午,在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内,有游客在猛兽区下车。爆料者供图
像监护未成年人一样监护游客?
针对在动物园内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法律法规一直以来都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日前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解释称,这意味着,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自己对损害结果没有过错,是不承担责任的,这是法律规定的。
此外,《侵权责任法》还要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的标准是什么样的?是要像一个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状态吗?我觉得恐怕不是。”曾参与编撰《中国现行动物保护法律汇编》的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早些年发布的一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中,明确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以野生动物园为例,首先要设定游客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不能是精神不正常、没有判断能力和辨别能力的状态。”安翔解释说,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对于野兽的危险应当默认有一种自知,在这样的自知基础上,作为动物园方面,应通过标识、提示等措施,让游客清楚明确,在动物园的哪个区域,如果开窗、下车,将有生命危险。
安翔表示,如果游客没有按照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常识开展游览活动,这是类似于自杀、自残的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单方面一味要求园方如何去遏制。
“难道要按照对未成年人监护的方式去监护所有游客吗?”安翔质问,他说,如果真是这样,对于绝大多数正常游览的人来说,游览体验会不会降到很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是不是被拉低了智商,拉低了效率?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动物园设电网,“网”住了谁?
尽管面对放养的野兽,自我安全意识应为游客的常识,遵守规则也应是人类文明素质的体现,但健全行业规范、更好地保障游客安全同样不可缺位。
据媒体报道,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2005年主持起草了《野生动物园安全规范》,其中规定,在动物放养区域须设置专人维护游览秩序;要避免游客与有潜在危险的动物直接接触,在凶猛动物放养区设置动物防逃的电网装置,凶猛动物的笼舍、围栏、护网、壕沟、门锁、电网等每天全面检查等。
就在去年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发生老虎伤人事件后,该动物园东北虎园区增设了电网,并在出口处大门上增加了“严禁下车”的警示牌,但仍未能完全阻止上述有游客违规开窗事件的发生。
曾多次到该动物园参观游览的朱巍对中新网记者透露,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所安装的电网特别细,有了电网之后,反而安全警示的效果更差了。“有些人知道有电网后,根本不害怕,有人甚至下车、开窗,因为他们认为电网可以挡住老虎。”
安翔则认为,现行法律规章制度足以应对发生在动物园的安全事故,如果类似事件越来越普遍,游览者素质每况愈下,不得不采取一定方式的时候,受到限制的更多的应该是人,而不是动物。
对于人的限制,安翔告诉中新网记者,建立类似社会信用体系的动物园游览“黑名单”不失为一种办法。
“动物园可自行运作,无论是签订告知书还是协议书,本质上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告知书中可以加上说明,游客违反相关规定,园方有权拒绝他的车、包括参加浏览的人进入该动物园来观光,这样的黑名单可以由园方制作。”
但刘维世向记者坦言,暂不会考虑设置“黑名单”。“你给游客拉入黑名单,他们也不一定配合你,虽然有游客违规了,但他仍是消费者,我们没有这个权利要求他们以后不要来,这是会遭到投诉的。”
安翔对此表示,另外一个方式就是,动物园可以从保护动物和维护正常游览秩序的角度制作“黑名单”,通过动物保护的相关协会,实现信息互通,把不守规则的游客纳入到整个动物园管理体系的“黑名单”里。
资料图:云南省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工作人员准备放归野生动物。 任东 摄
延伸——
野生动物园自驾游是否应取消?
无论是在自驾中擅自开窗、下车,还是为逃票遭遇老虎撕咬,最后的受害者除了人本身,还有与其发生冲突的动物,老虎“无辜”被击毙、孔雀被人拔羽毛等现象不禁让一些网友疑惑,出于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自驾游览的形式是否应取消?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副研究员解焱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就说,在国外,特别是非洲的野生动物园,属于就地保护,相当于保护区野生动物避难所,它是当地的物种在当地的自然环境中自然生存,不仅吸引了大量游客,还真正起到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目的。
“但中国的一些野生动物园是把各种野生动物养起来,放在封闭的环境里供人观赏,并没有起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功能,反而是消耗野生动物。”解焱说。
尽管如此,多年从事动物保护领域相关法律咨询的安翔认为,动物园之所以存在,其中一个社会功能是让公众有机会去接触野生动物,不能因为少部分人的非理性行为,就扼杀了野生动物园自驾游存在的价值。(完)
(作者: 编辑:沈素芬)